海口网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际旅游岛 |  房产 |  汽车 |  健康 |   |  教育 |  琼台人文 |  图片 |   | 
您当前的位置 : 教育>教育新闻>
海口本月实施督学责任区制度 家长遇问题可反映
来源:海口网-海口晚报  作者:黄敏  时间:2012-09-12 08:38:08

  海口网9月12日消息  11日,在海口市政府第四届教育督学聘任大会上,70名市级督学“领证上岗”。今后,教育督学工作将从专项性、阶段性,向常态化、全覆盖的经常性督导转变,家长、师生如果遇到教育问题,都可以拨打责任督学电话直接反映。省政府教育总督学石秀慧、市政府副市长徐敏生为督学颁证。

  多部门参与督学专业化

  受聘的70位督学任期3年,不仅有教育战线的知名校长和教研专家,更有13位来自市政府有关委办局和各民主党派的主管领导,以及来自海南大学的教授。

  对此,海口市教育局督导室(海口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主任邓袖表示,教育督学有两个职责,即督政和督学。其中,督政要监督政府是否落实办教育责任,如教育项目的立项、教育经费的拨付等,需要发改委、审计等多个部门配合。此外,聘任校长作为督学,是因为校长既懂教育,也懂教学和管理,参与到日常督学的过程中,更能发现问题,督促学校改正。据邓袖介绍,如此搭配,旨在建设一支数量和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管理型和专家型相结合的督学队伍。

  督导检查不得接受陪同

  根据相关规定,海口市教育局从9月开始在全市建立并实施督学责任区制度,把全市4个区及市直属各类学校划分为7个市级督学责任区,选派47名督学分别负责各责任区若干所学校教育督导工作。划分责任区后,督学工作有人员、经费、工作及奖惩机制保障,每年开展督学培训,督学工作将转变成常态化、全覆盖的经常性督导。

  督学责任区实行专项督导和随访督导相结合的形式,原则上每月至少进行2次随访督导,每年对区级责任区内学校督导2次以上,督学通过明察暗访等方式进行工作,发现问题应分清责任,协调相关部门予以整改解决。督学督导检查过程中,不得接受被督导单位及其上级部门陪同、宴请或提供的各种招待与礼品礼金等。

  各校督学月底挂牌

  聘任了70位督学,市民如何最直接地向他们反映在教育中发现的问题呢?对此,邓袖告诉记者,月底将挂牌“亮相”。

  9月建立并实施督学责任区制度后,市教育局从市政府第四届教育督学中挑选23名同志安排到52所市直属中小学和中等职业学校担任责任督学,并将在每个学校校门或明显位置,挂出责任区督学公示牌,公布负责该校的督学姓名及联系电话、工作职责等。家长、师生遇到问题可第一时间向督学反映,并要求各责任区学校主动支持配合。

相关链接

海口全面实施督学责任区制度
9月起海口将全面实施督学责任区制度
教育部关于第九届国家督学拟聘人选的公示

 

 

(编辑:童言)

网友回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