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县五中的班级标牌,除了用数字标明班级外,还植入了一句广告语见习记者 熊威 实习生 杨嘉伟 摄
10日,株洲县五中一名高一学生家长向本报反映,他带小孩去五中报名上学时,发现该校的班级标牌,除了用数字标明班级外,还植入了一句“XX眼镜”的广告语,他怀疑株洲县五中与该眼镜店之间存在商业行为,“不知道这样做合适不?”
记者调查
班级标牌中确实植入了广告语
学生称,这一现象已存在两年
10日下午,记者进入株洲县五中,向两三名正在上体育课的学生打听“你们的班级标牌上是否有广告语”,学生回称,班级标牌中确实包含一句广告语,且已存在两年之久。
随后,记者现场看到,株洲县五中高中3个年级,30多个班级教室门口的班级标牌中,除了用红色数字标明班级外,还包含一句“XX眼镜,呵护眼睛健康”的广告语”,且广告语前,还标明了商家的LOGO。
校方回应
眼镜店每年为贫困生免费配镜
是公益行为
株洲县五中政教处主任钟炳亮对记者说,学校经费不够。为了补充学校经费开支,他们找了一家眼镜店免费赞助班级牌制作。另外,这家眼镜店还同意每年为学校一部分贫困生免费配镜,并免费为学校举办的一些活动,提供如笔记本之类的物品作为奖励,“可以说此举并非盈利性的植入广告,而是一种公益行为。”
“我们在班级牌中植入广告前,对该眼镜店做了相关调查,该店信用度与老板的口碑都不错,并且还同意每学年为全校40多名贫困生免费配镜。我认为这样的互换,学校也可以节省经费开支,学生也可以受益,并不是一种商业广告。除此之外,学校没向对方要过其他赞助和金钱。”钟炳亮说。
眼镜店老板李蓬勃称,株洲县五中的班级标牌确实由他免费制作,广告语也是提醒学生在看书、上课时,要呵护眼睛。他和株洲县五中不存在商业利益关系。
株洲县教育局:
不论是公益还是商业行为
都不应“植入”广告
株洲县教育局办公室主任胡靖称,他们对株洲县五中班级标牌中植入广告语进行了初步调查。从调查情况看,株洲县五中为了节省经费开支,找了一家眼镜店赞助班级标牌的制作,并提供笔记本作为获奖学生参加一些活动的物质奖励。
“我们已经与校方沟通,要求校方重新制作班级标牌,并不得植入广告语。我个人认为,学校是教书育人的场所,不应该将广告请进校园,株洲县五中的做法确实欠妥。”胡靖说,高中非义务教育阶段,一些日常经费是从学生学费中提取的,并非财政拨款。但是,不论是出于公益还是商业,学校都不应在班级标牌中植入广告。
探讨
学校能否接纳商家广告
市民各有看法
昨日,记者就株洲县五中班级标牌中植入广告一事,随机采访了市内一些市民。有人认为,校园植入广告,只要是公益性行为,不妨碍学生的成长,可以接受。媒体人郭先生说,他并不反感学校承接广告,但所接的广告必须是公益性的,能为学生带来帮助,并且又不影响学生的健康成长。
但也有人认为,学校是孩子们求知的地方,不应掺杂广告。而当事学校受访的学生称,班级标牌中的植入广告,对他们并没有什么影响,他们也不知道广告的性质。(株洲晚报记者 张东方)
(编辑:童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