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国新办就党的十六大以来基本民生保障工作进展情况举行发布会。会上,民政部副部长窦玉沛表示,根据国务院去年8月出台的《关于加强和改进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民政部去年提出了今年年底街面上基本没有流浪儿童的目标,在各方的努力下,一些大中城市提前半年就已经做到了街面上无流浪儿童的目标,还有一些地方表示到年底能够实现这样一个目标。
对于流浪儿童的救助,民政部历来非常重视。资料显示,早在“十一五”期间,民政部就投入部本级福彩公益金2亿元启动了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体系建设规划项目。进入“十二五”,2011年,民政部福彩公益金还在持续对该项目进行投入,民政部公布的2011年部本级福彩公益金使用情况显示,2011年民政部用于县区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建设项目的部本级福彩公益金为5700万元。可见,在流浪儿童救助方面,福彩公益金一直在发力。
民政部部本金级公益金持续救助流浪儿童
为了更好地对流浪未成人进行救助,“十一五”期间,民政部启动了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体系建设项目。该项目投入资金约11.2亿元,其中,民政部本级福利彩票公益金2亿元、地方配套约4.2亿元、中央预算资金5亿元。项目计划建立符合我国国情的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体系,实现全国90%以上的地级城市和工作任务较重的县级市拥有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设施。救助保护机构新增床位3.5万张,每年能够为50万名左右的流浪未成年人提供救助服务。
有数据显示,截止到2010年,在福彩公益金的支持下,全国共安排“未保中心”建设项目387个,大大提高了流浪儿童救助能力。
进入“十二五”,民政部救助流浪儿童的脚步并未放缓。为了促进各地县级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设施建设均衡发展,2011年,民政部投入部本级福彩公益金5700万元重点支持人口在100万以上的县(市)以及地处重要交通枢纽或省际交界、口岸、风景旅游区等流动人口多、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任务重的县(区、市)新建或扩建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当年共资助了29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新建或扩建114个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
地方福彩公益金作为补充力量给予支持
中央级福彩公益金对流浪儿童项目的救助,为地方救助流浪儿童起到了很好的示范作用。“十一五”期间,配合民政部的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体系建设计划,地方公益金在流浪儿童救助方面的扶持力度也很大。
以新疆为例,2009年9月,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项目启动,该项目总投资1000万元,其中国家资助480万元,兵团福利彩票公益金资助300万元,兵团自筹资金220万元,于2011年4月正式投入使用。该中心投入使用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宣布,接回所有在其他省(区、市)街头流浪的新疆籍儿童,并提供必要的学习教育条件,让他们在家乡健康成长。兵团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的建设,增强和改善兵团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设施条件,为兵团流浪未成年人提供了良好的学习、生活和成长环境。
通过近期各地公布的2011年地方福彩公益金的情况可以看出,去年多地投入福彩公益金用于流浪儿童项目建设,其中,江苏省在2011年用于生活无着人员救助单位和流浪儿童救助保护场所设施建设的福彩公益金是3030万元,重庆市救助站流浪儿童体育运动场建设投入了福彩公益金1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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