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教育部四部委制定的《关于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在当地参加升学考试工作的意见》(下称《意见》)发布后,各地如何落实意见成为公众关注的焦点。9月22日,北京大学法学院人大会议中心举办“随迁子女高考(微博)准入条件研讨会”,呼吁从2013年开始实施“异地高考”,并不得设置过高准入门槛。
8月30日,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教育部等四部委制定的《意见》,首次明确了做好随迁子女升学考试工作的主要原则,并要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根据城市功能定位、产业结构和城市资源承载能力,以及进城务工人员的相关条件,确定随迁子女在当地参加升学考试的具体条件,制定具体办法。
随着各地即将在11月份进入2013年高考报名阶段,一些与会的学生家长代表呼吁各省市均应在本地2013年高考报名方案出台之前制定异地高考方案,并明确规定从2013年开始执行,以避免对2013年升学的学生的权益造成损害。
北京大学法院教授张千帆表示,《意见》规定还是比较抽象,遗留下很多没有解决的问题,尤其是高三的学生明年就要高考,现在还不知道到底是去哪里高考,家长都非常地焦虑。
一位孩子在北京就读高二的非京籍学生家长表示,《意见》设定了太多限制条件,限制孩子、限制家长,最后还要看城市是否需要。她虽然来北京工作20多年,仅社保一项条件就足以将其孩子挡“异地高考”的门外。她从1998年就开始在山西上社保,来北京工作后,由于当时社保不能跨区转移,就一直在山西交社保。从去年开始,虽然社保可以跨区转移,但对年龄做了限制,由于其年龄超过了规定的年限,不能再办理社保转移。
该家长表示,“我北京工作20多年,不是不想在北京上社保,是因为户口政策和社保政策不让我上,也不让我转。如果再拿社保这个条件跟孩子高考扯在一起的,就非常不合理。”
著名法学家郭道晖很同情这些家长的处境,“过去曾经有一段,考大学时候要看家长的出身、成分,当时是阶级不平等;到现在是等级不平等,这个等级表现在户籍上,是农村的,城市的,本地的还是外地的。这是很落后的一种管理方式,到现在还这么做很没有道理的。”对于《意见》中,以城市需要作为“异地高考”的准入条件,郭道晖认为,这是在鼓励地方保护主义。
北京理工大学法学教授徐昕认为,人口流入地政府不应该设定过于苛刻的条件,绝大多数的本地市民,是愿意支持“异地高考”这样一种平等教育权的实施。在其看来,“异地高考”涉及到不同群体之间的一些利益关系,政府可以很中立看待这个问题,而不应该搅在中间去,扮演当事人的角色。
(编辑:童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