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中秋、国庆节将至,党的十八大也即将召开,海南省教育厅要求各校要做好安全稳定工作,创造一个安全、稳定、祥和的环境。失职、渎职的,将依法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和责任人的行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各地各校要普及学生安全常识,强化学生安全意识,提高学生自我防范和自救互救能力。在节假日期间尽量避免组织师生集体性外出活动,严禁组织师生利用假期参加商业性庆典和演出活动。尤其要重视学生游泳安全问题,加强与家长的联系,确保中小学生出行、游泳要有家长陪同,外出要严格注意饮食卫生和交通安全。
要重点对学生公寓、教职工宿舍、图书馆、食堂、实验室、教室等人群密集的公共场所进行检查,保证消防设施、消防通道正常使用,在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果断处理,彻底解决。要认真对待教师的福利、待遇、住房以及招生、就业、学历、学位、住宿、饮食等师生密切关注和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以免发生群体性事件。
安排人员值班,严格落实出入登记制度,对校园、教职工和学生宿舍区、电脑室、多媒体教室等存放贵重教学设施以及校园周边进行重点巡逻,严防不法分子盗窃或是破坏财物。国庆节期间留校的学生,学校要摸底登记,加强教育管理。
各校要制定中秋节、国庆节期间的值班表,公布值班电话,每日安排1名领导在岗带班值班,及时掌握学校安全动态,对各种突发事故和异常情况必须组织力量及时妥善处理,并及时、如实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不得隐报、虚报、迟报、漏报。各地各校党政一把手对学校安全工作负总责,明确各项安全工作的具体任务和责任人。对不落实责任而造成重大事故的,对没有及时整改安全隐患而造成严重后果的,对不履行职责,失职、渎职的,将依法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和责任人的行政责任,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部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记者谢舒实习生胡晓航)
(编辑:童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