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公(老婆),你在干嘛?我想你了……”
这是一对家住南通市区的90后小情侣过去经常在手机上互发的短信。虽说他们俩相识不过一年有余,但相互间的短信早已经以“老公”“老婆”相称,而且一起吃饭、购物、娱乐、旅游等,双方可谓如胶似漆、形影不离。
然而,一个意外的彩票大奖,却让他俩“情侣”不再,甚至在大家喜迎中秋国庆佳节的时候,反目成仇,对簿公堂。
彩票中得百万巨奖 昔日情人分道扬镳
今年2月11日晚7时许,市区某福彩专卖店来了两个青年男女,他俩是一对90后情侣——小贝(化名)和小蜜(化名),他俩先后买了几十块钱的一种即开型金钥匙刮刮乐,未有斩获。然而, 当购得最后一张彩票时,竟意外中了一个百万元大奖。
据小贝回忆,当时小蜜兴奋异常,连连对他说:“写我的名字,写我的名字……”热恋中的小贝毫不犹豫在这张彩票背面写上了自己心爱的女友名字,并把刚刚中奖的彩票交给小蜜保管。
兴奋的小蜜当晚将中大奖的事透露给家人后,这张彩票的归属就换了新主人。中奖后的第三天, 小蜜就和她家人瞒着小贝,悄悄赶到南京领取了税后80万大奖的全部奖金。然而这一切,小贝说自己一直蒙在鼓里。领到大奖后的第二天,也就是2月14日情人节,小蜜给小贝的甜蜜短信如约而至,两人一起度过了一个浪漫的情人节。
隔了几天,小贝知道女友瞒着他,偷偷到南京领奖的事,感觉受了骗。小贝心里十分不爽,愤愤地说:“这张中奖彩票,还是用我的钱购买的,领奖时怎么却没有我的份?!”为此,两人柔情不再,反目成仇。后来,小贝一纸诉状将情人告上了法院,要求法院主持公道,给他应得的大奖。
原告提供两个证据 证明自己购票中奖
今年6月中旬,法庭第一次开庭审理了这起90后情侣为中大奖引起的官司。不知何故,小蜜没有到庭。
作为原告的小贝,首先在法庭上陈述了自己和女友小蜜一起在彩票点购买彩票的过程:小蜜先用75元总共买了4张彩票(面额分别是20元两张、30元一张、5元一张),4张彩票中了一个20元小奖,小蜜又用这张中奖的20元,再去碰运气但未中奖。此时的她,身上已没有零钱,小贝便从身上掏出了20元购买,想不到就中了一个百万元大奖。在法庭上,小贝一再强调,中奖彩票的钱是自己出的。 但被告小蜜的代理人不以为然,辩称中奖彩票是小蜜掏钱买的。
小贝当场向法庭提供了两个证据。证据一是小贝说是小蜜发给他的短信。小贝当庭提供了所发短信内容及发短信时双方使用的手机号码。小贝说,从这些短信可以看出小蜜曾不止一次地承认“我没有跟你要钱,是你自愿出的。再说了你也用我的钱,这点钱只够我家买几十公斤货”“这点钱去南通买房子还不够呢”……短信中多次出现的“这点钱”,小贝说就是指大奖奖金。
被告小蜜的代理人认为,这些短信内容是原告偷拿被告手机所发,还称两人买彩票中奖后开心,有两次一起到歌厅K歌,无意间发现了原告在偷拿被告手机发信息。
庭审法官当庭就要求被告代理人提供原告“偷发信息”的确切时间、地点,并且要对应哪一条信息内容是原告偷发的,被告代理人称“讲不清楚”“记不清楚”了……
证据二是彩票店老板的证言。中奖第二天,当地派出所曾接警到该彩票店进行过了解并作了笔录。在这份彩票店老板的笔录中,彩票店老板承认,中奖彩票是一对小情侣来购买的,但不能肯定中奖彩票的钱是谁出的。
但原告告诉法官说原来彩票店老板是愿意作证的,后来彩票店老板了解到女方家人后,知道都是一个镇上的,便采取了回避的态度。
被告表达三个观点 原告称是虚假陈述
国庆前夕,原、被告双方都答应到庭,法庭决定进行第二次开庭。
被告小蜜称,自己与原告小贝是中学同学而相识,当晚购买彩票时,是她与男友先共同出资购买了几张彩票,但没有中奖,后来她本人买了一张才中了奖。问到原告有没有偷拿被告手机发信息,她先是说时间长了,记不清了,但随后称好像有的……
原告小贝愤怒指责小蜜说谎。小贝说:“我跟小蜜根本就不是中学同学,她在向法庭说谎,在平时交往中她就经常这样说谎。 2月13日她明明在南京已经领了奖,还继续在短信中骗我说自己绝不会去领奖,哪怕将彩票撕了也不去!第二天情人节还发短信约我在外面度过情人节……”
小蜜的代理人在庭审中表达了三个观点:1.谁持有彩票,彩票就属于谁;2.彩票背面已经写有被告的名字,说明中奖人就是被告;3.原告现有的证据不能证明是原告出资购买了彩票。
但原告对这三个观点并不认同,而且直言被告代理人做虚假陈述。
法庭上双方各执己见,互不相让。
一对曾经情投意合的情侣,因为天上掉下来100万元巨额奖金而闹到这个田地,法庭宣布对此案择日宣判。(中国江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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