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雇用未成年学生,到底谁“瞎”了?
来源:人民网  作者:  时间:2012-10-17 11:10:01

  从9月份开始,山东烟台市政府要求各高职高专院校派学生去富士康实习。部分院校的学生是从初中毕业就直接读高职,年龄并不大,一些人还没满16岁。对此,一些学校的校方管理者称,这是市政府摊派,“推不掉”。(10月16日《京华时报》)

  高职高专院校学生的实质性身份,是学生而不是工人,其在校期间理应以理论学习为主,适当实习为辅。而烟台的一些学校,要求学生实习一到三个月,况且有学生明确表示,被安排的工作,与所学专业毫无关系。那么这到底是实习,是教育学生,培养其动手能力呢,还是在变相违法用工?

  更让人纠结的是,一些学生尚未成年,有的甚至不满16周岁,这明显违反了我国相关劳动法律与法规。作为摊派者,政府难道不懂法?而作为用工者富士康,难道不知道国家有个《禁止使用童工规定》?而校方的态度更是让人气愤,本应是保护学生相关权益与安全、有权利拒绝非法摊派劳动的学生管理主体,竟然以一句“推不掉”就企图撇清自身责任?试问,政府向学校摊派的时候,学校果真依法严辞拒绝过吗?

  没人看见国家的法律和相关规定,政府、学校和用工的富士康显然都当了“睁眼瞎”。这是学生被当成廉价劳动力,用以弥补用工缺口的最直接原因。所谓无利不起早,政府为什么要把大量学生安排到工厂实习?弥补用工缺口,为企业减压,并继而保证利税,保证经济发展等无疑是政府的考量。而学校为什么就不能理直气壮地拒绝无礼甚至是违法的要求?难道学校果真很无辜,没法推脱,没有在学生实习事件中得到相关好处?而富士康更不用说了,跳楼、群殴,一起起血与泪的事件,早已充分暴露其在用工方面的人本意识缺憾和无良。

  错了就是错了,违法了就是违法了,有关部门对此应该严查,看看到底都谁有责任,有多大的责任,然后严厉从严追究,不能任由“三个瞎子”互相“踢皮球”,不能让未成年学生的权益没有保障,沦为廉价劳动力甚至是工作机器,不能让法律失去了其应有的严肃性、公平性与公正性。(沈阳晚报)

(东北新闻网)

(编辑:童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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