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考试局今天发布公告称,2012年海南省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11月11日举行,笔试采用计算机考试(机考)或纸笔考试两种方式进行,其中幼儿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采用机考方式,初级中学、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文化课、专业课、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考试笔试采用纸笔考试方式进行。
根据教育部相关工作部署,海南省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改革试点工作现已正式启动。2012年及以后入学的师范类专业学生,申请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须参加国家教师资格考试。
教师资格考试由教育部统一考试标准、统一考试大纲、统一考试命题、统一考试时间。笔试成绩合格线由国家确定。笔试单科合格成绩两年有效。笔试各科成绩合格者,方可参加面试。
申报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科目:综合素质、保教知识与能力;申报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科目:综合素质、教育教学知识与能力;申报初级中学、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文化课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科目:综合素质、教育知识与能力、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申报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或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科目:综合素质、教育知识与能力。
省考试局郑重提醒考生,要按照准考证上指定的考点、考场参加考试。考生须在开考前20分钟,持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进入考场,证件缺一不得参加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