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熊丙奇强调教师虐童违背未成年人保护法
来源:人民网  作者:  时间:2012-10-26 09:12:54

资料图:著名教育学者、上海交通大学(微博)编审、21世纪教育研究院副院长熊丙奇

人民网北京10月25日电(记者李楠楠)今日下午,著名教育学者、上海交通大学编审、21世纪教育研究院副院长熊丙奇做客人民网强国论坛,以“虐童事件反思与儿童权益保护”为与网友进行在线交流。

针对网友提出的“请问虐童女幼师做出的行为应该受到哪些法律制裁或者其他惩罚”,熊丙奇表示看到网上的照片和很多网友的感觉一样,对虐待孩子的做法非常愤怒,同时他还在思考这种事情在当前发生的原因。

熊丙奇认为,从这个教师的行为来看,她做出这些行为时没有认为这是违法严重的事件,甚至认为是“好玩”并把照片发给家长。这表明在平时的学校教育和管理过程中,对教师缺乏一定程度的法律教育,这位教师的做法显然违背了未成年人保护法。这次事件反映出当前学校教育管理过程中存在着严重的缺失。

地方政府教育部门在事情发生后,表示将对本区域教师进行师德教育,但显然并不是师德问题,而是法律问题。当法律没有得到执行时,也就是底线没有坚持的时候。这时提所谓的师德并不能解决任何问题。而对于这位教师的行为应按照法律程序来解决,应该由司法机关介入调查。视对学生伤害的程度,依据未成年人保护法,如果已经对学生造成了肉体伤害,根据司法机关的调查结果可能要依据刑法进行处理。对事件的处理不能仅仅是行政处理,而应由司法机关调查。否则是对违法犯罪行为的纵容,无法真正让教师或者学校管理者从中吸取教训。

国家已存在教师资格条例,其中已经对教师提出了一定的要求。现在的问题包含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从整体来看,依法治校、依法治教在中国还没有形成,我国有很多法律还没有得到落实,其中包括政府部门没有带头执行法律。比如,教师法八年前规定政府部门要保障教师待遇,但到目前为止规定并没有落实。高等教育法提出大学拥有七项办学自主权,但至今还没有一所大学有任何一项办学自主权。

第二,对教师平时的教育和管理过程中,法制规则的教育很淡薄。以成绩至上来考核学生和老师,甚至有些学校出台一些规定明显违法。比如学校要求男生和女生交谈时要保持一米以上,这显然侵犯了学生的尊严和权益。但个别网友则表示这是为了防止早恋和提高学生成绩。实际这是违法的要求,我们对于身边违法行为熟视无睹,这再一定程度上是导致教师法律意识淡薄的原因之一。

第三,本应对教师进行法律教育却变成了师德教育。实际上这是一个法律问题,原因在于教育错位导致对教师考核管理存在严重的偏差。因此,这才是目前整个学校没有依法治校,教师没有法律意识的根源所在。解释这个问题,不能只重申现有的法律法规,而是要切实执行。

首先,从政府层面来说,要真正地依法治教,要规范约束自己的权利。在学校层面,所有的校规,要按照教师职业规范建立教师队伍,不要偏离职业规范建立教师队伍。所谓职业规范就是教师要真正重视职业并履行职责、要注意政府和学校、要保障职业待遇。其次,要提出职业本身应该遵守的法律法规要求教师。如果所有的政府、学校、老师都是依法履行职责,那么学校问题、学生管理问题、教师和家长冲突问题就不会存在。因为大家都在底线和标准之上。

“我们现在这些都没有做到,抛掉这些再来谈所谓的师德,其结果就是师德越来越下降,学校也出现各种各样的问题,因此这个还是重在依法治校上面。”熊丙奇说。

(人民网)

(编辑:童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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