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网10月26日消息 记者25日从海南省物价局获悉,近日省物价部门发出通知,决定从10月至12月在全省范围内开展2012年教育收费专项检查,力求做到学校明明白白收费、家长明明白白交费。
据悉,此次专项检查的范围是:2011年秋季开学以来,各级各类学校、地方政府及行政主管部门涉及教育的收费行为。
检查重点包括: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购买教辅材料;公办幼儿园自立项目、提高标准收费的;幼儿园在保教费外以开办实验班、特色班、兴趣班、课后培训班和亲子班等特色教育为名向幼儿家长另行收取费用的;中小学校、幼儿园以捐资助学、赞助费、建校费、教育成本补偿费等名义收取与入学入园挂钩费的;公办高中超“三限”(限分数、限人数、限钱数)招收择校生并收费,在“三限”之外以借读生、自费生等名义招生并收费的;各级各类学校违反自愿原则、非营利原则收取服务性收费、代收费的;政府及有关部门越权设立教育收费项目、越权制定教育收费标准、违规下放教育收费审批权限的;各市县在价格举报和近年来检查中发现的其它突出问题。
据介绍,对于屡查屡犯的学校,不仅要实施经济制裁,还将移交纪检监察部门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行政责任。对部分拒不纠正越权行为的单位,性质恶劣、情节严重的典型案件将予以公开曝光。(记者程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