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省教育厅了解到,今后我省中等职业学校将分级认定。要求在2013年末,全省所有中等职业学校都须达到合格标准;达不到合格标准且限期整改不到位的,原则上将停止招生。
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山东省中等职业学校分级标准(试行)的通知》要求,我省决定启动中等职业学校分级认定工作。合格等级采取学校自评、市级复评认定、省级审核备案的认定办法,根据《分级标准》,先由学校自评并填写《山东省中等职业学校分级认定申报表》,再由市级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复评认定。各市将复评认定情况书面总结报告、达到合格等级标准的学校名单和《申报表》,一并报省教育厅职成教处。省教育厅将组织专家对上报材料进行审核并实地抽查,对达不到《分级标准》要求的学校不予备案。根据要求,2013年末,全省所有中等职业学校都须达到合格标准;达不到合格标准且限期整改不到位的,原则上将停止招生。
规范化等级在认定备案为合格等级基础上认定,2013年后,原则上每半年组织一次省级复评认定。对经评估认定的规范化学校将在举办五年制高等职业教育、财政专项资金投入、实训基地建设等方面给予优先支持。
示范性等级在认定备案为规范化等级基础上进行,拟于2013年底前进行试评,2014年正式启动。(记者 姜洋)
(编辑:童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