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州男子当“飞车贼” 抢劫300元全用来买彩票
滨州一男子为了挣“彩票钱”,竟重操旧业打起飞车抢夺他人钱财的主意。10月24日,该男子被滨州市滨城区人民检察院依法从快以涉嫌抢劫罪批准逮捕。
犯罪嫌疑人王某是滨城区人,现年26岁,两年前曾因抢夺他人手机被行政拘留过5日。王某被释放后不思悔改,2012年8月31日下午,王某买完50元彩票后身上没钱了,就想骑摩托车出去抢点钱花。为了防止被人认出自己,王某竟将夹克反穿,把领子竖起来蒙住脸,还戴了一副墨镜。之后,王某骑摩托车沿着滨城区杨柳雪镇某乡村公路行驶伺机作案。当行至郎中河桥附近时,王某发现前面有一年轻妇女骑着电动车,后面载着一名拎着挎包(内有190余元现金、一部价值800余元的诺基亚手机以及身份证、银行卡等物品)的中年妇女林某。王某遂骑车尾随其后,并在距离对方还有几米时突然加速,在经过对方时突然抓住林某手上的挎包使劲拉拽。林某没有马上撒手,被王某从电动车拉下摔倒在地,并被拖行三米多远(林某左臂、左膝盖等多处被擦伤)。林某经不住疼痛只好撒手,王某趁机夺包飞车逃窜,后将抢劫得来的190余元现金及变卖手机得来的100元赃款全部用于购买彩票。
滨城区检察院经审查认为,犯罪嫌疑人王某驾驶车辆强抢财物,因被害人不放手而采取强拉硬拽方法劫取财物,依法已涉嫌抢劫罪,10月24日滨城区检察院对王某依法批准逮捕。 (来源:齐鲁晚报)
[来源:大众网-齐鲁晚报] [作者:何玫莉 赵树行] [编辑:王小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