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教育部网站消息,10月30日,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在北京联合召开落实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助学政策工作视频会议。会议指出,从2012年秋季学期起,将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政策范围扩大到所有农村学生,同时进一步完善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助学金制度,将助学金资助对象逐步调整为一、二年级涉农专业学生和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财政部副部长张少春在讲话中,深刻阐述了扩大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范围和完善国家助学金制度的重要意义,详细解读了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助学政策的主要内容。张少春强调,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助学政策是事关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和推动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的大事,各省级人民政府要认真贯彻落实会议精神,制订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扎实工作,确保各项政策落实到位。各省级财政部门要切实发挥省级统筹作用,足额落实中央补助资金和地方应承担的资金,确保中等职业学校正常运转和符合条件学生获得资助。各级财政部门要进一步加强资金管理,保证国家助学资金使用规范、安全和有效;要会同发展改革、教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部门通过多种形式开展政策解读和宣传工作,确保政策顺利实施。同时,要求各地要建立中等职业学校生均拨款制度,加大对中等职业教育的投入力度,以确保扩大免学费政策范围后中等职业学校正常运转。
教育部部长袁贵仁指出,各地教育部门和中等职业学校要切实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充分认识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助学政策的重要意义,把这项事关亿万人民群众切实利益的惠民政策落到实处。要做好政策衔接,严格落实好免学费政策,做好国家助学金的分步调整工作,进一步规范收费行为。要抓好助学资金的落实、认定评审和发放环节,确保资金及时足额发放,做好学费退费工作。要完善助学资金监管制度,切实用好管好资金。袁贵仁强调,各地教育部门和中等职业学校要以调整助学政策为契机,深入推进中等职业教育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加强“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提高中等职业教育教学质量。
国家发展改革委副主任胡祖才指出,各级发展改革部门要把职业教育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在制定相关规划和年度计划时重点安排,切实保障和加大职业教育投入,全力推动职业教育加快发展。各级价格主管部门要严格规范收费行为,加强教育收费公示和监督检查。同时,要求各级发展改革部门跟踪新情况,研究新问题,充分发挥政府投资引导作用,推进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副部长王晓初指出,各级人社部门要充分认识落实好国家助学政策对于促进技工院校改革发展和改善民生的重要意义,把这项工作作为当前重点工作,准确把握政策内容,规范受助学生认定和国家助学资金发放等程序,加大监管力度,保证政策落实到位。同时,要求各级人社部门要以落实国家助学政策为契机,进一步推动技工院校深化改革,创新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