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人曾是某医科大学的同窗好友,一个硕士毕业,一个是医学博士。昨天上午,45岁的北京男子赵春文和大其一岁的同学张泽云因涉嫌犯生产、销售假药罪双双站在了海淀法院的被告席上。硕士赵春文开庭中基本没有说话,博士张泽云则多次为自己辩解。
2011年11月初,警方接群众举报,博文竞达公司涉嫌生产、销售假药,警员经过蹲守,将赵春文和张泽云及其公司的6名员工和一名销售代表抓获,警员在该公司位于通州区马驹桥新海南里小区的仓库里起获已经生产完成还没来得及销售的重组人生长素和胰岛素样生长因子药品23651支。
公诉机关指控赵春文和张泽云从2008年起先后雇用李鑫、杨廷森等未经国家批准,非法生产重组人生长素(HGH)、胰岛素样生长因子(IGF)并大量对外销售。相关证据显示,赵春文的公司并无药品生产资质,其生产的两种制剂也未经批准。
公诉人宣读完起诉书后,法官问被告人对起诉书指控犯罪事实和罪名是否有异议?赵春文表情严肃地摇了摇头,张泽云则说:“起诉书指控我是主犯与事实有出入,我不是主犯。”
赵春云的口供显示,其和张泽云是医学院的同学。2005年左右,他在海淀成立了一家公司开发生物制品。2008年6月,其找到同学张泽云合作,当时两人谈的是张泽云在公司开发其自己的项目,项目成功之后两人分成。
他的公司租用北京四环制药厂的车间生产重组人生长素和胰岛素样生长因子,这两种药都是生长激素,通过网络和快递公司销往荷兰和英国等地。知道违法,所以他对内行人都谎称他生产的是干扰素,不说生产的是重组人生长素。
赵春云说,平时他不在公司时,就由“张博士”(张泽云)负责公司的工作。赵春云口供称,他们生产和销售的假药一共有20万只左右,一般有30%左右的利润,总共获利有200多万,纯利100多万元。
轮到被告人陈述时,“张博士”再次要求发言道:“我没进他们公司时公司就已经开始运作,我进入公司后参与的工作也非常有限,不过是因为我岁数大一些,公司里的人都尊称我为张博士。”
此案的10位律师均为被告人做罪轻辩护,主要意见为,博文竞达公司生产的两种人体生长激素主要用于保健品和化妆品,对人体并无大的危害,被告人认罪悔罪。
(编辑:郑克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