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教育厅今天在其门户网站上对本溪市高级中学、海城市南台高级中学等6所学校的违规办学行为进行通报。
据介绍,辽宁省自今年3月份开展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工作以来,全省整体态势良好,各中小学校学生在校集中学习时间基本规范,节假日、双休日学校组织学生集体补课及收取自习费、补课费等现象得到有效遏制,教师违规办班、有偿补课现象明显减少,社会满意度不断提高。但是,自秋季新学期开学以来,个别地区的个别学校违规办学有所反弹,各种举报投诉增加,在地区间、学校间和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
为巩固全省规范办学行为工作成果,11月22日—24日,辽宁省教育厅、省政府纠风办组成督查组进行专项督查,发现海城市南台高级中学、本溪市高级中学、东港市第二中学、凤城市通远堡高级中学、营口市鲅鱼圈高级中学、辽河油田第一高级中学等6所学校存在办学违规现象,因此,辽宁省教育厅、省政府纠风办对这些违规学校、违规事实及主要责任人进行全省通报。
通报指出,本溪市高级中学(责任人:校长李玉成)全体学生11月23日7:10到校上早自习,11月22日、23日18:00—22:00上晚自习,11月24日(周六)组织高一、高二年级学生集中在校上自习。学校两个校区大门外均有宣传2012年高考成绩的大幅宣传牌,公布考生姓名、成绩、录取的重点大学,使用“文科状元”等词汇。其余5所学校均不同程度地违反了“辽教发〔2012〕22号文件”中的相关条文规定。
辽宁省教育厅要求各市教育行政部门按照内容要求不减、工作力度不减、考核标准不减的要求,确保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工作不松懈、不反弹,近期对辖区内中小学校,特别是普通高中开展一次专项督查。
(编辑:郑克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