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网12月11日消息 10日,记者从海南省临高县教育局获悉,临高县第一小学“11•20”校园安全事故4名责任人被处理,一小校长王某、副校长陈某、刘某和政教室主任邓某等被予以免职、行政记过处分、行政警告处分等不同程度的处理。
据了解,11月20日下午5时许,临高县第一小学组织师生举行地震应急疏散预演活动结束后,学生解散返回教室期间,发生学生拥挤、挤压事件,导致21名学生受伤。
事故发生后,临高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立即组织治疗力量及时救助受伤学生,并以县政府办、县安监局、县公安局、县教育局、县地震局组成事故调查组开展事故调查。
经调查,这是一起校园安全责任事故,造成事故的直接原因为:预演结束后,学校没有安排疏导员,引起学生在楼梯通道形成对流,在二楼走廊楼梯口和二楼与一楼间楼梯平台发生拥堵挤压,导致学生受伤。根据调查结果和县纪委的建议,县委县政府责成县教育局对有关责任人作出处理。
临高县教育局负责人介绍说,20名受伤学生已伤愈出院返校上课,目前后续恢复情况良好,尚有1名受伤学生在海口市人民医院接受住院观察。
临高县有关负责人表示,临高认真总结事故教训,及时完善校园安全管理措施和应急预案,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记者秦彦 特约记者吴孝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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