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网12月13日消息 免除10.5万名城镇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涉农专业学生以及所有农村户籍中职学生学费是2012年海南省委省政府为民办实事十大事项之一。记者从省教育厅获悉,截至目前,省财政厅预下达中职免学费补助资金25661万元,免除14.3万多名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费。超额完成了2012年海南省《政府工作报告》中为民办实事关于扩大中职学生免学费的承诺,进一步增强中等职业教育吸引力。
海南省在全国提前扩大中职教育免学费范围
今年10月10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自今年秋季学期起,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范围由涉农专业学生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扩大到所有农村(含县镇)学生、城市涉农专业学生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海南省已于今年春季学期起,对所有农村户籍学生、涉农专业学生以及城镇户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学费,已经在全国提前扩大了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的范围。据统计,2007年至2012年,全省投入免学费资金5.33亿元,其中中央财政投入1.69亿元,省级财政投入3.15亿元,市县财政投入0.49亿元,享受免学费中职学生累计达29.1万人次。
今年超额完成扩大中职学生免学费的任务
今年6月,省教育厅与省财政厅联合下发了《关于扩大全省中等职业学校免费政策覆盖范围的通知》。按照政策,省财政厅已预下达中职免学费补助资金25661万元,免除14.3万多名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费。超额完成了2012年海南省《政府工作报告》中为民办实事关于扩大中职学生免学费的承诺,进一步增强中等职业教育吸引力。对于部分已经收取2012年春季学期学费的中职学校,要求各学校应严格按照免学费规定,将已收的学费全部退还给学生。
据介绍,2011年10月起,省教育厅对扩大中职免学费范围进行了调研,并广泛征求中职学校和市县教育行政部门的意见。经省政府同意并最终确定,从2012年春季学期开始扩大全省中等职业学校免学费政策覆盖范围,将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学籍农村户籍在校学生全部纳入免学费政策范围。实施扩大中等职业学校免学费范围政策后,海南省中职教育所有农村户籍学生、涉农专业学生及城镇户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均可享受免学费政策,免学费学生达15.2万人,占在校生的比例由2011年的29.9%提高到2012年的87.5%,提高了57.6个百分点。
计划明年实现所有中等职校在校生免学费
近期,财政部、教育部、国家发改委、人社部联合下发了《关于扩大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政策范围进一步完善国家助学金制度的意见》,从2012年秋季学期开始扩大中职教育免学费范围,把农村户籍、县镇非农户籍学生,城市户籍涉农专业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都纳入免学费范围。
按照《海南省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重点民生项目发展规划(2011-2015年)》,海南省计划投入21亿元,实现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和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免住宿费,到2013年实现所有中等职校在校生免学费。
省教育厅相关负责人表示,目前海南省只对农村户籍学生,城市及县镇非农户籍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学费,为贯彻落实国家中职资助政策,省教育厅正和省财政厅沟通,拟把县镇非农户籍学生也全部纳入免学费范围,等正式文件下发后,再补充下达县镇非农户籍学生免学费补助资金。(记者解莹 刘泽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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