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改革进入深水区,一些不合理的既得利益越来越成为改革推进的巨大障碍。改革能否最终成功,最终让广大人民群众满意,取决于突破这些既得利益的广度和深度。
同其他经济社会课题一样,我们今天的教育,也正面临着突破不合理既得利益的紧迫任务。岁末年首,各地公布的异地高考方案,牵动着亿万人的心。截至今年1月1日,全国有27个省市公布随迁子女就地中高考方案,被称作最后“堡垒”的京沪广,仍未交上合格答卷。北京仅允许“异地高职”,只字未提大学本科开放时间,上海实行积分制。“不及格、零分”,是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张千帆给京沪方案的评分。(1月3日《环球时报》)
“堡垒”难攻克,并不出人意料。京沪广如果放低异地高考门槛,必然影响本地户籍学子的利益。以2012年高考为例,北京高考总人数分别只占河南、山东的大约1/11和1/8强,而北京大学和清华大学两名校在北京的录取人数却分别是河南、山东的两倍还多,差距之中蕴藏的巨大利益显而易见,这就使三地反对“放低门槛”的力量相当强大,并足以左右本地的高考政策制定。
但是,异地高考政策又慢不得。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显示,北京外来人口704.5万,在常住人口中占比为35.9%,上海的这两项数值分别为897.7万和39%。在京沪两地,接受义务教育的外迁子女均已占到学生总数的40%以上,而且数字还逐年递增。世变时移,社会管理应及时跟上,进行户口、教育等社会领域的政策变革,并加大对基础教育的投资。遗憾的是,诸方面应对迟缓,进而产生各种社会问题:如,农村儿童大量留守;大城市借读生不得不回原籍高考。
北大、清华、复旦等全国重点高校,是全国人的公共资源而非某地人的私有财产。在目前高考试卷不统一的情况下,其实可以根据各省市区高考人数在全国高考总人数中的占比,确定全国重点大学在各地的万人录取比。这个录取比,不应因地方不同而有所差别。只要确定了这样的原则,异地高考便不难推行:高考生流入地,全国性重点大学录取人数相应增加;高考生流出地,则相应减少其全国性重点大学的录取人数。考虑到京沪等大城市地方性高校和高职等教育资源的有限性,学子流出地应对流出学子承担较多的录取指标,这就有效兼顾了各方面权益。
应该看到,“分数的公平”要远大于各种人为设计的公平。之所以要确定全国重点大学在各地的万人录取比,是基于目前全国高考不统一的现实。如果全国统考,同一考卷,同一录取分数线,按分数由高到低录取,则其他工作尽可不做。那样,放开“异地高考”将单纯地体现为方便流动人口考试的作用,而不像现在这般复杂得让人纠结。
按高考生在全国占比确定录取原则和实行全国统考,两者都能打破不合理的既得利益,也都算不上很复杂的改革,关键是有关方面有没有改革的诚意,尤其是当一些大城市固守不合理的既得利益时,有没有纠偏的力量和机制。
近年,高考制度设计呈现出“下放”地方和高校的倾向,看似百花齐放,实则问题丛生。各地的“3+1、3+2、3+X、3+X+1”等考试方案复杂多变,高校自主招生演变成“小高考”,很多中学师生感到无所适从,谓之折腾,而这些高考设计由于多不忘打自己的“小算盘”,注定难以走上公平之路。
继续固化不合理既得利益,改革势将难有大作为。在我们这样一个国情复杂但已经走上市场经济之路的国家,权力该放的就放,但不该放的则坚决不能放;那些过于严苛的审批权应该多放,而涉及最广大人民利益的改革设计权则不能放。不该放的权放了,其实是转移矛盾,逃避职责。具体到教育改革,则必须树立“全国一盘棋”思维,要有普适于全国的高考制度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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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郑克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