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秋季学期起,若学生自愿购买教辅材料并申请学校代购
学校不得从统一代购教辅材料中牟利
海口网1月30日消息 (记者郭景水 实习生郑翔鹏)记者从今天上午召开的2013年全省基础教育教研工作会议上获悉,根据省教育厅等五厅(局、办公室)颁布的《关于加强中小学教辅材料使用管理工作的实施方案》的相关精神,从今年秋季学期起,若学生自愿购买经教育厅评议、本市县(洋浦)推荐的教辅材料并申请学校代购,学校可以统一代购,做好服务,但是不得从中牟利。
2012年5月,省教育厅等五厅(局、办公室)颁布了《关于加强中小学教辅材料使用管理工作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方案》中明确规定,在经过相关的评议程序后,省中小学教辅材料评议委员会结合定价等情况,确定拟推荐教辅材料版本(每个学科每个版本不超过2套),由省教育厅负责向各市县(洋浦)教育行政部门、有关中小学校和社会发布我省中小学教辅材料目录公告。
《方案》中说,各市县(洋浦)教材选用委员会根据当地教育实际和教科书使用情况,按照教科书选用的程序,从我省教辅材料评议公告中,一个学科每个版本选择1套教辅材料推荐给本地区学校供学生选用。若学生自愿购买本市县(洋浦)推荐的教辅材料并申请学校代购,学校可以统一代购,做好服务,但不得从中牟利。其他类教辅材料由学生和家长自行在市场购买,学校不提供代购服务。
对于教辅材料的使用,《方案》明确要求,坚持学生自愿购买原则。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以任何形式强制或变相强制学校或学生购买任何教辅材料,不得进入学校宣传、推荐和推销任何教辅材料。
对于强制或变相强制学校或学生购买教辅材料、不按规定代购、从代购教辅材料中收取回扣的单位和个人,《方案》中说,由上级教育行政部门责令其纠正违规行为,给予通报批评,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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