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印发的《国民旅游休闲纲要(2013~2020年)》提出,为保障国民旅游休闲时间,地方政府可探索安排中小学放春假或者秋假。
公共政策的评判标准多种多样,但归结起来,主要是必要性和可行性两项。《国民旅游休闲纲要》的意思很明确:现有学制下,中国孩子玩的时间太少,需要新增假期来保障他们有更多时间来放松。这主要是从“必要性”层面得出的决策。
中小学生玩的时间太少,这是一个事实判断。不少中外教育学者都指出,孩子们没时间玩,不会玩,过早地对学习和玩都失去了兴趣,后果很严重。不要说成长为创新型人才,就是担当正常的社会压力、履行一般的社会责任,都会出现问题。对上述事实判断及影响,家长和老师们是认同的,可以说,春秋假乃至现有寒暑假、节假日,是有必要的。
问题出在可行性之上。现有的寒暑假和节假日也要用来补课,教育部门明令禁止学校补课,五花八门的校外补习班便应运而生。不是家长们有多么狠心,而是因为课业和考试负担太重。讽刺的是,教育部门开展的许多教改,都基于“为学生减负”,却一一被破解,演化出应试套路,反而增加了孩子们的学习压力。
因此,春秋假受到家长和老师的排斥,很容易理解。一旦地方政府试点春秋假,家长们将被迫牺牲更多的工作和休息时间,耗费更高成本为孩子挑选补习班。而老师将不得不占用课余时间来完成春秋假“耽误”的课程。对于中小学生来说,春秋假也并不能意味着放松,除了补习班,还有作业。
施行春秋假,必要性与可行性出现了尖锐矛盾。要让这个假期变得可行,真正让孩子紧绷的神经松弛下来,需要切实降低课业和考试负担——不是换汤不换药的浅层次改革,而是参照其他国家和地区的优良做法,减少中小学阶段教学和考试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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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郑克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