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小学生寒假期间报名参加滑雪冬令营,在一次滑雪练习时不慎摔伤,滑雪场却不给医药费。记者昨天获悉,昌平法院判令滑雪场支付小学生童童(化名)医药费4660元。
今年1月15日,9岁的童童报名参加一滑雪场举办的寄宿制滑雪冬令营,为期4天,学费2000余元。开营不久,童童在一次滑雪练习时不慎摔伤,左小腿胫骨被摔折。
童童父母认为是滑雪场管理不善致童童受伤,向滑雪场提出赔偿医疗、护理等费用16628元。
昌平法院审理认为,童童是未成年人,滑雪场作为冬令营组织者,应加强对童童的安全保障。童童受伤,滑雪场也认可对该事故的发生具有一定过错,因此应对童童因受伤所产生的医疗费用进行赔偿。
法官认为,童童要求的营养费和护理费因未提供充足证据,遂判决滑雪场支付童童医药费4660元。
(编辑:郑克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