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今天(1日)从省考试局获悉,我省2013年高考考生体检工作3月1日正式开始,至3月15日结束。体检工作由各市县教育局会同当地医疗部门组织实施,考生的体检应在二级甲等以上医院或相应的医疗机构进行。
2013年高考报名实施办法中要求,体检中,体检医生按照省考试局编印的《2013年海南省普通高考体检工作指导手册》和《2013海南省普通高考体检信息卡》的有关要求和程序,客观准确的给考生做出“合格”或“合格,专业受限”或“不合格”的体检结论。
体检工作结束后,各市县招生办应根据体检医院做出的体检结论采集考生的体检信息,并在3月30日前完成体检信息的上传工作。考生在4月1日后可上网查询自己的体检结果。
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考生,可在4月5日至10日向所在市县招生办提出复检申请,逾期申请的不予受理。市县招生办在4月15日前组织申请复检的考生到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此外,海南医学院附属医院为我省高考体检的终检医院。对复检结论有疑义的考生,市县招生办在4月30日前组织考生到终检医院进行终检,并在5月5日前将复检或终检结果通过网络上传给省考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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