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2月21日,有媒体报道,新建县一名小学教师杨某年近六旬即将退休,却强奸自己班上一个只有11岁的女生,并导致其怀孕。记者从新建县法院获悉,犯罪嫌疑人杨某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
据悉,今年已59岁的杨某早年与妻子离婚,一人在乡下教书,任小学六年级班主任。11岁的女生萍萍(化名)是其班上的一个留守儿童。今年开学初的一天,萍萍一个人来到学校。由于离上课还有一段时间,便到杨某的房间里用电视机玩游戏。杨某心生邪念,强行与萍萍发生了性关系,之后给了萍萍10元钱。
那次以后,杨某经常和萍萍发生性关系。今年6月放暑假,萍萍回到在外打工的父母身边。萍萍妈妈发现女儿肚子一天比一天大。到医院检查后,医生称仅有11岁的萍萍怀孕了。在铁证面前,杨某承认了自己的犯罪事实。近日,新建县法院开庭审理此案。杨某获有期徒刑15年。
杨某已经受到法律的制裁,然而,萍萍依然需要面对当前的事实:怀孕。萍萍的人生因为这样的事件而变得很不同,需要负责的除了当事人,恐怕父母也需要反省自己的监护人责任。这不得不又再一次提醒着广大的父母,尤其是出来打工,孩子留守家中的父母,一定要加强孩子自我保护方面的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