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市发布“中国梦”学习宣传教育工作实施意见———
本报讯 昨天,中共北京市委下发关于开展《“中国梦”学习宣传教育工作的实施意见》。
《意见》指出,开展“中国梦”学习宣传教育,将紧紧围绕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在参观《复兴之路》时的重要讲话和在十二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等精神,紧紧围绕市委决策部署,充分反映首都广大干部群众的热烈反响和立足岗位、真抓实干的生动实践。
《意见》指出,开展“中国梦”学习宣传教育工作,是一项面向全市的系统工程,是一项重大而长远的政治任务。
在理论学习方面,要以领导干部为重点,将“中国梦”的学习纳入各级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计划,纳入干部教育培训主体课程,作为全市学习型党组织建设的重要内容。
在广泛开展群众自我宣传教育活动方面,要把学习宣传“中国梦”与理论家走基层、百姓宣讲等群众自我教育活动相结合,以“我的梦·中国梦”为主题,继续深入开展“党在百姓心中”百姓宣讲活动。
在推出文艺精品力作方面,要求采取丰富多彩的文化形式,坚持以实现“中国梦”为创作主题,精心组织重点文艺创作和重大文化活动,策划推出一批重点影视剧、舞台剧、歌曲、美术等文艺精品。
在加强对青少年等群体的宣传教育方面,要在青少年中开展“青春正能量、共筑中国梦”主题教育,引导青年立足岗位践行“中国梦”。
(原标题:“中国梦”纳入干部教育主课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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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王艺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