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背景:
近日,江苏省江阴市和中国人保财险江阴分公司签订协议,从2013年3月25日起,由人保财险江阴分公司对江阴市发生的13种自然灾害和火灾、爆炸、空中坠物袭击,以及见义勇为、抢险救灾(含非户籍居民)和军事行动造成的人身伤亡和发生的医疗费用给予保险理赔。
据悉,保险金由江阴市政府为市民缴纳,江阴市政府在福彩公益金中按本市户籍居民每人每年1元标准每年为市民交纳一次保险金。
用彩票公益金为市民买保险引起了网友的争议,这种行为符不符合彩票公益金的使用范围?这种行为到底是商业行为还是公益行为?彩票公益金到底应该怎么用?对此,《公益时报》记者进行了采访。
民政局:符合公益金使用范围
今年年初,江阴市委市政府下发《关于切实做好2013年民生工作的意见(摘要)》中提出,要全面实施《自然灾害公众责任险》,旨在减轻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给居民生命财产造成的损失,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建立自然灾害商业保险制度,为全体市民增设一条社会保障“防线”。
自此,3月底,江阴市民政局和保险公司正式签订投保协议,开始启动实施自然灾害公众责任保险。由市政府在福彩公益金中按本市户籍居民每人每年1元标准,每年为市民交纳一次保险金。从今年3月28日起,由人保财险江阴分公司对13种自然灾害(暴风、暴雨、崖崩、雷击、洪水、龙卷风、台风、热带风暴、飑线、泥石流、滑坡、冰雹、地震等)和火灾、爆炸、空中坠物袭击,以及见义勇为、抢险救灾(含非江阴户籍居民)和军事行动造成的人身伤亡和发生的医疗费用给予保险理赔。其中,对因灾死亡、伤残,每人每次最高可获赔人民币15万元。
目前江阴市人口有120多万,按照每人一元的标准,江阴市政府此次用120万彩票公益金为市民买了保险。
日前,江阴市民政局救灾和社会救助科相关工作人员在接受《公益时报》记者采访时说,“为市民购买商业保险是对政府救助的一种补充。”这位工作人员表示,彩票公益金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用彩票公益金为市民购买自然灾害公众责任险,实际上是用彩票公益金回馈市民,彩票的发行宗旨是扶危济困,用彩票公益金购买保险符合彩票公益金的使用范围,“该项目是一项公益性项目。”
据了解,此次江阴市为市民购买保险,在不增加保险费的前提下,人保财险公司承诺,对全市城乡低保家庭和分散供养的城市“三无”人员、农村五保对象进一步拓展赔付范围,凡上述对象出险,给予每户每次最高限额5000元的住房财产保险赔付。江阴市民政局该工作人员说,该做法是从政策上倾向于弱势群体,进一步提升对困难家庭的救助慰问水平。
保险公司:为政府分解救助支出
据了解,中国人保财险江阴分公司此次和江阴市民政局签订了为期一年的协议,由于签订协议的时间较短,截至目前,人保财险江阴分公司尚无出险记录。
4月初,人保财险江阴分公司综合部相关负责人程卓强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说,以前发生天灾人祸,都是政府出面为市民买单,现在政府为市民购买商业保险,实际上是由保险公司分担了政府在这方面的支出。
除了江阴市,江苏省无锡市、宜兴市都已经开始探索用公益金为市民购买保险。去年年底,无锡市民政部门与该市财政部门协商一致,按市区户籍人口每人每年1元标准,在福彩公益金中出资239万元,为市区所有户籍居民全额购买自然灾害保险,市区居民个人不需要承担任何保险费用。
2012年12月10日中午,无锡市滨湖区南泉方泉苑83号发生一起火灾,在这起火灾中,无锡市民鲍夫根老人不幸身亡,根据无锡市政府与相关保险公司关于自然灾害保险制度的协议,鲍夫根老人家庭可获得中国人保财险无锡公司提供的商业理赔。去年12月14日,鲍夫根老人的亲属在中国人保财险无锡公司领取了救助金15万元,这是无锡市区全面实行自然灾害保险制度以来,该市落实的首例理赔。
据中国人保财险无锡公司相关负责人介绍,在这起火灾致人死亡事故中,该公司接报后即启动理赔应急机制,迅速赶赴现场调查核实。经过对遇害人身份、受灾性质等相关情况的确认,该公司同意与无锡市民政局等单位对该受灾家庭进行救助慰问。
目前,用彩票公益金为市民买保险,在江苏省很多地市都开始实施。随着江阴、宜兴两市自然灾害公众责任险的履约,无锡实现了自然灾害保险全覆盖。从3月25日起,凡无锡市区、江阴市、宜兴市户籍居民在本市行政区域范围内因自然灾害受到人身伤害的,均可向出险地人保财险网点报案申请理赔,此举打破了行政区域界限,全面实行了无障碍赔付,实现了市内的理赔互通,在江苏省属于首创。
另据介绍,无锡市区从去年实施自然灾害保险制度以来,4个多月中因火灾死亡人员就有6人,共发放救助慰问金90万元,赔付率已达37.66%。
“因全球性生态环境的影响,无锡市遭受台风、暴雨、洪涝、雷击等自然灾害的频率逐年上升。灾害发生后,各级政府虽然投入大量人力物力财力抗灾救灾,对因灾导致生活困难的家庭给予救济,但绝大部分受灾居民的因灾损失得不到补偿。”无锡市民政局相关人士介绍,建立自然灾害商业保险制度,让广大群众享受普惠性保险补偿,为受灾居民增加一条保障防线,显得尤其必要和迫切。
财税专家:买保险不违反公益金目的
用彩票公益金为市民购买商业保险,这种行为引起了网友和彩民的热议。有人认为,用彩票公益金购买保险不符合彩票公益金的使用范围,也有人认为,如果不发生天灾人祸,到头来收益的只是保险公司。那么到底该不该用彩票公益金为市民购保险?这到底是不是公益行为?
对此,武汉体育学院体育经济管理学院副教授陈洪平指出,扩大彩票公益金的使用范围当然是有好处的,对转变我国“部门彩票”是有益的,但是这种拓展是否可以如此随意?用彩票公益金购买保险是否有违彩票发行的初衷?《彩票管理条例》规定彩票公益金专项用于社会福利、体育等社会公益事业,但“公益事业”指的是什么还有待进一步确定,“修路算不算公益事业?首先要确定公益事业的概念和范围。”
同日,武汉大学税法研究中心主任熊伟在接受《公益时报》记者采访时说:“用彩票公益金为市民购买保险我并不反对,我觉得不违反彩票公益金的目的。”熊伟说,《彩票管理条例》规定,彩票公益金专项用于社会福利、体育等社会公益事业,补充社保基金,以及国务院规定的其他专项公益事业。“民政部门用公益金购买保险,解决天灾人祸之后受害人的救济问题,我个人觉得这也是一种福利事业。”
熊伟表示,购买保险是一种商业行为,但是,目的是为了解决受灾人员的困苦,政府自己不是受益人,“因此,我认为这也是一种福利,是民政部门的职责范围,可以考虑从彩票公益金中开支。”
目前,彩票公益金的使用限于公益目的,但目前这个概念并没有得到明确的解释,福利彩票[专题 开奖 图表 购买]、体育彩票按其发行目的而使用。“就福利彩票而言,我个人认为,扶危济困是其本分。购买保险的行为,分散了社会风险,每个人受益的机会均等。一旦发生灾害,保险公司可以代政府进行理赔,这相当于一种财政支出,可以避免未来的负担。”熊伟说。
熊伟表示,“如果福利彩票发行时,已经限定了使用地域、使用对象,比如地震救灾彩票,洪水救灾彩票,专门用于某一个特定的灾难,彩票公益金当然必须受到限制,只能用于规定用途和对象。但是,如果事先并无具体明确的限定,只要符合福利的要求,我认为都是可以接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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