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历者说
原海南省体改办主要负责人迟福林:
中国海南改革发展研究院院长迟福林。刘贡摄
股份制让“琼板块”大放光彩
■本报记者刘贡
1991年4月5日,海南省股份制改革领导小组成立。当时的海南体改办主要负责人迟福林任省领导小组副组长兼办公室主任。“从1990年体改办提出,到1992年全面铺开,1991年对海南股份制建设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迟福林认为。
“20多年过去了,我们院也正在对海南股份制改革的经验进行总结。”现任中国(海南)改革发展研究院院长的迟福林在其位于海口市西海岸长滨路的新办公楼里接受记者采访时,回顾海南搞股份制的原因。“当时海南有两个口号,一是建立股份制为主体的现代企业制度;二是搞活企业重在发展股份制。”迟福林说。
这涉及到三个大背景和前提。首先有中央层面的支持。1988年中央24号文件指出,除了支持海南的改革外,可以积极推进股份制;后来又提出限定在广东、福建、海南三省内,进行向社会公开发行股票、股票不上市交易的股份制企业的试点。
其次,海南股份制算是“被逼着出世”。海南原有中小企业三分之二亏损,国有企业数量少、规模小、效益差,可通过实行股份制寻求出路;建设海南大特区需要吸引企业,虽有很多政策,均比不上股份制的“魅力”;而海南基础设施建设太缺钱,需要通过市场的方式筹资,股份制是最好的渠道。
第三,几家海南企业改革取得初步成效,搞股份制有了信心。
“建省初,海南没有高速公路,海运没有船只,坐飞机买不到票。”迟福林说,他作为省委机关的一个厅级干部,虽有资格买一张机票,却也是一票难求。“进得了海南岛,不排几天队,出不了岛。”是股份制解决了海南航空募集资金,一步步壮大为中国第四大航空公司,直到海岛出行畅通无阻。在这家公司身上,通过股份制突破了当时民航规定的政策局限,让资金数倍数十倍地放大,并打破了资金的地域性。
股份制亦让“琼板块”成为当时国内最热门、势头最猛烈的板块,大放光彩。在深交所最初异地上市的10家公司中,海南占了5家;在法人股交易市场为数不多的公司中,海南占5家。
1991年5月27日,省政府颁发《海南省全民所有制企业股份制试点暂行办法》、《海南省股份制企业内部发行股票试行办法》。一系列法规配套的完善,保证了海南股份制试点工作的顺利进行。
至1992年年底,海南股份制企业达68家,聚集了200多亿资金。海南股份制改革,为海南高速公路、船舶运输等基础设施建设募集了大量资金,加快了建设步伐。股份制亦对海南公司完善治理结构,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起到重要作用。在建省办特区初期热潮消退后,股份制为海南沉淀了一批资金,帮助海南走出经济低谷。
大事记
省人代会五次会议召开
批准“八五”计划和十年规划
1991年5月6日至13日,海南省人民代表会议第五次会议召开,会议审议和批准了《海南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八五”计划和十年规划(草案)》,会议号召全省干部群众同心同德、求实务实、艰苦创业,把体现全省人民意志的“八五”计划和十年规划变成美好现实。
(编辑:李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