誓捣黄龙府,屈死“莫须有”
绍兴六年(1136年)七月,岳飞忍受母亲姚氏去世的悲痛,誓师北伐,很快席卷商州全境,朝廷下令嘉奖说:“遂复商於之地,尽收虢洛之城”,“长驱将入于三川,震响傍惊于五路”。但是由于“孤军无援”和“粮草不济”而不得不退师。在岳飞的几次北伐中,最辉煌的当数郾城大捷。绍兴十年(1140年),金兵再次对南宋政权发动猛烈进攻,岳飞挥师北上,并且策动河北义军组织当地民兵共同声援,很快对金兵形成合围之势。最终在郾城打败金兀术的精锐“铁浮图”和“拐子马”,金兀术不得不哀叹说:“撼山易,撼岳家军难!”快意于抗金形势的岳飞勉励部下说:“直抵黄龙府,与诸君痛饮尔!”岳飞督率各路人马到达朱仙镇,金兀术万般无奈下打算逃离开封。但岳飞却一天之内接连收到十二道金牌要求班师,他愤惋万分地说:“十年之功,毁于一旦!”全体军民悲愤万状。班师途中,所收复土地悉数被金兵占领,岳飞仰天长叹说:“所得诸郡,一旦都休!社稷江山,难以中兴!乾坤世界,无由再复!”
绍兴十一年(1141年),连年征战的金国觉得无力灭宋,准备议和。南宋投降派再次强势打击抗金将领,尤其是岳飞、韩世忠等人。金兀术在给秦桧的信中明确说:“必杀岳飞,而后和可成。”秦桧也认为岳飞的存在会危及到自己的利益,因此授意手下捏造谋反罪名诬陷岳飞父子。在岳飞入狱后,愤愤不平的韩世忠前往质问秦桧,秦答曰:“飞子云与张宪书虽不明,其事体莫须有。”韩世忠忿然说:“‘莫须有’三字,何以服天下?”在电视剧《精忠岳飞》中,狱卒不由感叹说是“国报忠尽”。
关于岳飞被害的情节,民间多有演绎。清朝小说《说岳全传》叙述了这样一段故事:岳飞路过镇江金山寺,高僧送偈子一副,说是预示了他日后的命运:“岁月不足,提防天哭。奉下两点,将人荼毒。老柑腾挪,缠人奈何。切些把舵,留意风波。”最后都得以应验。“岁月不足,提防天哭”,是指岳飞被害是大年夜,一年尚未结束,天空下着小雨。“奉下两点,将人荼毒”是指遭受姓秦的迫害。“老柑腾挪,缠人奈何”,东窗下,秦桧一直为是否杀岳飞犹豫不决,夫人王氏说:“纵虎容易缚虎难。”秦最终拿定主意,写小纸条放进老柑传给万俟禼令其动手。“切些把舵,留意风波”是指岳飞最后被害于风波亭。岳飞被害时,年仅39岁,留下“天日昭昭,天日昭昭”八个绝笔字。同时被害的还有他的儿子岳云、部将张宪等。
岳飞坚持抗金,“誓捣黄龙府”,最终却冤死于“莫须有”,亲者痛仇者快,令天下抗金志士悲愤不已,但是由于投降派占上风,又有宋高宗的支持,也只能扼腕而叹。后人撰写《宋史》时,连用两个“呜呼冤哉”来表达情感。有人说岳飞总是把“迎取二圣”挂在嘴边,因而触及了宋高宗的隐处,其实岳飞不是不知道变通,在后来的奏章中已经不再提及迎还“二圣”,只说“使宗庙再安,百姓同欢,陛下高枕无北顾之忧”。他的悲剧在于坚决的抗金主张和朝廷投降派之间形成激烈的矛盾。包括宋高宗在内的统治者并没有真正想收复失地一统中原,而只是想苟安一时。绍兴三十二年(1162年)宋孝宗即位之后,有人陈述岳飞的冤屈,岳飞才被礼葬于临安栖霞岭,后世称为“岳王坟”。淳熙六年(1178年),谥武穆,嘉定四年(1211年),追封鄂王。这样,岳飞总算是恢复名誉、平反昭雪了。为了平息民愤,宋朝廷还特地用白铁铸造岳飞冤案的四大罪臣秦桧、王氏、万俟禼、张俊跪像于栖霞岭岳飞墓前。时人感叹说:“青山有幸埋忠骨,白铁无辜铸佞臣。”真是“天日昭昭”,抗金英雄岳飞注定流芳千古,而卖国奸臣秦桧却只能是遗臭万年,连后来姓秦的也觉得脸上很无光彩,写诗说:“从此人间少名桧,我到坟前愧姓秦。”
部将贬海南,忠骨葬东山
秦桧担任宰相近二十年,始终奉行投降求和的政策。除了“自毁长城”屈杀岳飞等人外,其他许多主战派都遭受他的迫害。例如被称为南宋“中兴四大名臣”的李纲、李光、赵鼎、胡铨等先后都被贬至海南。他们高尚的人格得到海南人民的极大尊重,他们和唐朝被贬海南的李德裕一起,被人们合称“五公”,并建五公祠予以祭拜。此外,因为反对秦桧投降卖国而被贬至海南的还有张伯麟、白锷、杨炜等。幸好秦桧在绍兴二十五年(1155年)病死,不然不知道还会有多少人会遭受他的迫害呢。
在杀死岳飞父子后,秦桧还不解恨,《宋史》中说:“籍家赀,徙家岭南。幕属于鹏等从坐者六人。”甚至因为厌恶“岳”字,将岳州改名为纯州。在“从坐者六人”中,特别值得一说的是于鹏。于鹏系岳家军将领,在绍兴四年(1134年)曾跟随岳飞参与收复襄阳六郡的战役,因功迁武显大夫。绍兴六年(1136年),在岳飞的举荐下,担任邓州知州,后迁武功大夫、辰州刺史等。绍兴八年(1138年),在岳飞的建议下,担任右朝散大夫、岳家军干办公事。绍兴十一年(1141年),以右朝议大夫、直秘阁除广西路安抚司参议官。于鹏多次得到岳飞的举荐,一方面体现他的确才干过人,另一方面也体现两人的关系非同一般。因此,在杀死岳飞父子之后,于鹏也成为投降派的迫害对象之一。投降派的代表人物王俊诬告于鹏替岳飞通书张宪军中谋反,因此被除名,送万安军(今海南万宁)编管。这一事件在《宋史》中只是寥寥几字,但是在明朝唐胄的《正德琼台志》卷34中有明确的记载:“于鹏,岳飞部下参议官。与飞尽忠报国,秦桧恶之。除名,万安军编管。”
于鹏到达万安军之后的基本情况,海南地方史志并没有明确记载。但是我们可以知道的是,于鹏后来在海南逝世,被人们安葬于海南万宁的东山岭。至今,东山岭仍然保留有于鹏墓。为了祭拜于鹏肝胆报国的精神,海南人民将于鹏和抗金名相李纲共同供奉在东山岭的潮音寺里,四季香火不断。
李振文是另外一个和岳飞有关被贬至海南的人物。李振文这一人物无论是正史还是地方史志均未见记载,他是历史纪实作品《幻侠志》中的一个人物。《幻侠志》以宋代秦桧大兴刑狱迫害忠良的史实为题材,采用纪实的手法,全面反映当时触目惊心的一幕幕“秦祸”。李振文在南宋绍兴年间任钱塘县令,清廉正义,嫉恶如仇,在地方上敢为民伸冤雪辱,对朝廷的弊政也敢于上书直言。他与胡铨是密友,互以兄弟相称。胡铨力主抗金,反对议和受到秦桧的迫害,被贬南荒。李振文虽只是“七品芝麻官”,但是为了伸张正义,便不顾及犯上之罪,毅然上疏,为胡铨、赵鼎等被贬忠臣以及被冤杀的大将岳飞等人鸣不平。
绍兴十二年(1142年),正是秦桧为迫害忠良、排斥异己而大兴“文字狱”、大搞株连的疯狂时期。这时有小人讨好秦桧,密告李振文与胡铨的交往以及上疏的情况。在秦桧的指使下,大理寺以“狂妄上书”的罪名,免去了李振文的官职,并将其全家削籍流放到吉阳军(今海南三亚)。李振文连一点申辩的机会都没有,便成为“秦祸”的牺牲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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