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国家卫生计生委发布消息称,为缓解卫生计生系统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国家卫生计生委党组日前决定开始实施“服务百姓健康行动”,并适时出台完善生育政策调整方案。这一提法再度引发公众关注,这是否是放开“二胎政策”或者“单独二胎”政策的信号呢?昨天,国家卫生计生委宣传司司长、新闻发言人毛群安告诉晨报记者,这里所说的生育政策绝不能简单地理解为计划生育政策,更不能认为是可以生二胎或者“单独二胎”。
疑惑:生育政策朝令夕改?
国家卫生计生委印发的《“服务百姓健康行动”实施计划》,主要围绕学习先进找差距、健康促进为百姓、优质服务树形象、提高群众满意度四方面开展。计划要求,要进一步简政放权,从群众不满意的地方改起,深化医改中破除“以药养医”、创新体制机制、调动医务人员积极性三大内容,加强卫生计生行业作风和医德医风建设,加强综合执法监督和基层医疗机构执业行为监管,打击非法行医。同时,要完善生育政策,适时出台调整方案,加大计生特殊家庭奖励扶助力度。
计划一经发布,迅速引发公众的讨论。记者浏览网友对这一计划的评论发现,不少网友把“生育政策”理解生多少孩子。此前,有媒体报道称,正在传言多年的“单独二胎”,即夫妻双方一方为独生子女的可生育第二个孩子政策,有望在近期重启。而近年来,放开二胎政策也被多众多学者、专家重提。
不过,8月2日,国家卫生计生委发布官方消息表示,我国必须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不动摇。
正因为如此,昨日有网友表示,卫生计生委这一“适时调整生育政策”的说法有朝令夕改之嫌。
回应:调整不代表放开二胎
对于公众的这一疑惑,国家卫生计生委新闻司司长、新闻发言人毛群安表示,现在很多人把生几个孩子狭义地理解为生育政策,事实上,生育政策包括非常庞杂的内容,“如果把调整‘生育政策’简单地理解为二胎又有放开的迹象这明显是不正确的,这和是否放开单独二胎或者二胎政策不是一回事。”
此前,针对此前一度被热炒的“单独二胎”政策或于近期重启的消息,毛群安曾明确表示,我国必须将长期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不动摇。“完善生育政策”是新组建的国家卫生计生委的一项重要职责。完善生育政策既要考虑维持我国的低生育水平,又要考虑群众的生育意愿、经济社会发展和人口结构变化等诸多因素。因此,本着立足当前、着眼长远、慎重稳妥、统筹协调的原则,国家卫生计生委正在组织调研人口数量、素质、结构和分布的关系,研究提出完善政策的思路和方案。
生育话题
独生子女费:5元执行了31年
每月5元“独生子女费”31年来一直未上涨。这已经成为一项为人诟病的已落后于时代发展的奖励政策。1982年开始施行的5元奖励(该年份据新华社)占当时月工资的近10%,而现在北京的社会平均工资跟过去相比提高了很多倍,可独生子女的补助却一直没有变化,因此,不少专家认为,所谓独生子女费在今天已经起不到当初的奖励作用。
既然每月5元“独生子女费”的奖励政策现在已无实际意义,因此有部分业内人士建议重新制定奖励标准。比如,让已进入老年期的独生子女的父母受到比一般老年人更优待的养老和医疗服务,让他们实实在在地享受国家对独生子女父母的关怀。
而在采访中,记者也了解到,事实上现在各地也的确纷纷调高独生子女的补助费用,更有风声表明北京接下来也要涨,原国家人口计生委也曾表示,今年也将有相应的计划和举措,但是具体的实施还要看地方政府。
据了解,其实早在三年前,北京市计生委相关负责人就曾对媒体明确表示,现在5元钱的作用已微乎其微,因此本市拟对其进行适时调整。
奶费:2元执行了27年
现行的独生子女奶费是北京市财政局于1986年制定的,具体为婴儿出生后至两岁,每人每月两元。但20多年来,物价发生了很大的变化。两元的奶费真正成了杯水车薪。而很多年轻的妈妈也因此不再看重这一补贴政策。
北京市政协委员郝静云曾算过一笔账,以市场上牛奶为例,平均每500毫升的价格为6至7元,以一个婴儿每天平均喝1000毫升牛奶计算,一天就要花费12至14元,一个月平均需要奶费360至420元。记者了解到,如果婴幼儿喝的是洋奶粉,一个月花在奶粉上的费用则近千元。
专家观点
陆杰华:
生育政策已迎来调整窗口期
昨日,人口学家、北京大学社会学系教授陆杰华在接受晨报记者采访时表示,此次国家卫生计生委文件所提到的完善生育政策并非新的提法,早在人口发展十二五规划中我国已明确提出要完善。所谓生育政策,不仅包括媒体和社会各界高度关注的“单独二胎”政策放开,还包括提高对执行计划生育家庭的奖励、对失独家庭的扶持等多方面内容。
陆杰华认为,根据目前的人口形势,我国生育政策已经迎来调整窗口期,原因是我国已长期处于低生育水平,总和生育率偏低。实行计划生育政策30多年来,我国累计少生了4亿多人口。上世纪90年代中期以后,我国总和生育率降到1.8左右,已经低于国际公认的2.1的人口更替水平。进入21世纪,我国持续维持低生育水平。
另外,少子化和人口老龄化日益严重。2000年“五普”的数据显示,我国0~14岁人口占总人口的比例是22.8%,到了2010年的“六普”,这一比例快速下降到16.6%,少子化现象日渐明显。与此同时,我国老龄人口还在持续增加。国家统计局发布的统计公报显示,2012年我国60岁及以上人口已占总人口的14.3%。
另外,国家统计局的统计公报还显示,2012年我国15~59岁劳动年龄人口首次下降。“这也从侧面表明,我国的人口红利已从丰厚时期进入到下行通道;按现在的下降速度,可能到不了2030年,我国劳动力将出现‘负债’。”
不过,完善计生政策不等于放开二胎。陆杰华明确表示,人口计生政策调整与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并不矛盾;而且“逐步完善政策”并不意味着要“放开二胎”。
据了解,我国的计生政策一直处于调整完善中,比如允许双方都是独生子女的夫妇生育二胎,部分地区“单独”家庭也能生二胎,部分省取消一二胎之间生育间隔时间的限制,允许再婚夫妇生育二胎或三胎等。“我国的生育政策最终应实现城乡同策、地区同策。”陆杰华说。
1953年8月 政务院批准了卫生部关于《避孕及人工流产法》。
1955年3月 中共中央发出了《关于控制人口问题的指示》。
1957年2月毛泽东在最高国务会议上提出了:“人类要控制自己,做到有计划地增长。”当年,马寅初提出了他对人口问题的主张,发表了“新人口论”。
1962年底 中共中央和国务院发出《关于认真提倡计划生育的指示》
1971年国务院批转了卫生部、商业部、燃化部《关于做好计划生育工作的报告》,提出:除人口稀少的少数民族地区和其他地区外,都要加强对这项工作的领导。
1973年 国务院成立了计划生育领导小组。在计划生育宣传教育上,提出了“晚、稀、少”的口号。
1978年 中国共产党十一届三中全会把计划生育提到国策的高度。
1979年 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提出:“鼓励一对夫妇只生育一个孩子”。
1980年 中共中央提出:计划生育要采取立法的、行政的、经济的措施,鼓励只生育一个孩子。
1980年9月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了新的《婚姻法》,第十二条规定:“夫妻双方都有实行计划生育的义务。”
1982年12月五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规定:“国家推行计划生育,使人口的增长同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相适应。”
本世纪初,中国的计划生育政策做出了一些调整。符合特殊情况者,由夫妻双方共同申请,经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审批,可按人口计划及间隔期规定安排再生育一个子女,这其中就包括独生子与独生女结婚的情况。
计划生育政策大事记
梁建章:
彻底放开不会造成人口爆炸
对于计划生育政策是否放开,人口专家梁建章则建议彻底放开。梁建章认为,其他国家的经验说明彻底放开人口政策不会造成人口爆炸。即使有担心,也可以先放开,发现反弹严重再收回来。梁建章认为,计划生育不利于国家发展。人口减少,尤其是年轻人口减少,会给经济和社会带来劳动力减少、创新活力衰退、养老负担沉重、国家财政困难等负面影响,患上日本的“老年病”。
梁建章认为,真正需要担心的不是放开后出生人数的短暂反弹,而是几年之后,新生儿数量又会雪崩式地下滑。原因除了生育率在补偿生育结束会回落之外,是育龄女性急剧减少,这背后是1990年代生育率快速下降,导致90后母亲在不到10年会减少约一半。这个大滑坡将严重恶化老龄化程度,加剧未来人口的衰减。应对这个滑坡的最好方式是,在完全放开后,当生育率再度下滑到替代水平时,实施鼓励生育的措施,力求把生育率提升至更替水平,维持正常繁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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