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补贴3贫困市县学生受惠
我省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省级试点在今年秋季学期正式启动,五指山市、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三个试点市县的5万余名学生将享受到营养膳食补助。按照每人每天4元的标准,按学生在校时间200天计算,每人每年可达到800元。所需的资金由省与试点市县按照7:3的比例分担。经测算,一年3个试点市县共需补助资金4136万元,其中省财政承担2895万元。
海南为什么会选择五指山市、琼中和保亭作为试点市县?
“根据国家有关文件要求,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主要针对贫困市县,五指山市、琼中、保亭是连片贫困市县;省财政部门经费有限,只能先在3个市县试点;除了省财政补贴,市县还要配套部分资金,所以市县还要申请。”省教育厅体卫处有关负责人表示。
据了解,海南要求各试点市县和相关部门要制订专门的监督检查办法,对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实施进行全程监督,建立健全食品安全保障机制,严格落实食品安全责任追究制度。要组织教育、监察、财政等部门组成联合检查组,定期开展专项督查。对因进校食品质量把关不严、保管不善、加工不规范造成群体性卫生事件的,无论哪个环节出了问题,无论涉及哪个部门,都要依法严肃追究领导责任和直接责任。要做到层层把关,责任到人,坚决防止重大食物中毒事件发生,确保学生健康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