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老师要逐题批改书面家庭作业
为加强我省基础教育工作,尤其是小学教育教学工作,全面提升小学教师教学能力,提高基础教育质量,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省教育厅拟定了海南省小学教师教学常规“十要十不准”征求意见稿,强调了小学教师要实行“坐班制”、要逐题批改书面家庭作业并及时反馈等事宜。
海南省小学教师教学常规“十要十不准”(征求意见稿)包括以下内容:
1、要认真备课,写出规范教案,不备课不准上课。
2、要围绕教学目标、选择恰当教学内容开展教学,不准随意拔高教学要求和加快教学进度,也不得随意拓展教学内容。
3、要突出学生主体地位,关注学生个体差异,注重课堂教学的有效性,做到“堂堂清”,不准搞“一言堂”和“满堂灌”。
4、
5、要实行“坐班制”,按时上课下课,不准在上课时随意离开教学现场及放任学生随意离开教学现场,也不得拖堂。
6、要适量布置高年级作业,做到书面作业和活动类作业相结合,不准给低年级学生留书面作业及超量布置高年级作业。
7、要逐题批改书面家庭作业并及时反馈,批改作业时要多用鼓励性批语,不准不批改作业及随意让家长或学生批改作业。
8、要重视因材施教,课外辅导以补差或培优为主,不准在节假日或双休日组织学生集体补课或上新课,也不得开展有偿辅导。
9、要积极参加教研活动,经常相互听课评课,勤写教学反思,不准随意缺席学校或科组(年级组)的教研活动。
10、要立足自主命题对学生进行质量监测,所命题目要符合课程标准要求和学生实际,不准超出课程标准要求,不得出偏题怪题,也不得简单完全照搬外地试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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