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3日晚,儋州市白马井中学29名住校学生陆续出现发烧、呕吐、头痛等疑似食物中毒症状,当地立即启动安全应急预案,送学生到当地卫生院检查治疗。记者12月2日从儋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获悉,针对儋州白马井中学食堂11月13日向学生供应含有沙门氏菌的鸭肉、马铃薯、五色菜等食品,造成54名学生食物中毒事件,近日,儋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该校食堂经营者做出了罚款人民币5万元的行政处罚。
今年11月13日至18日,白马井中学54名住校学生在学校食堂进餐后陆续出现腹痛、呕吐等疑似食物中毒症状。事件发生后,该校立即把中毒学生送往医院救治,相关部门也介入调查。经儋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综合两次检验情况及实验室检查,结合临床表现综合判断,初步认定本次事件是一起由沙门氏菌污染食物引起的食物中毒事件,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确认该事件属一般级别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白马井中学食堂经营者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二十八条第(二)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八十五条第(二)项的规定,我们做出了罚款人民币5万元的行政处罚。此次事件涉及的人数以及对社会的影响比较严重,也是近年来我市在食品行政方面处罚最大的一次。”在谈及开出的5万元“罚单”时,儋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马兴海说。
面对该“罚单”,白马井中学食堂经营者如有异议,可根据《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一条和第三十二条规定,到儋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进行陈述和申辩,逾期视为放弃陈述和申辩。
截至11月18日,白马井中学54名中毒学生已全部治愈康复出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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