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起我省高考照顾加分政策从原21个项目减少为17项,取消了“获省级奥林匹克一等奖”、“获省级优秀学生干部”、“获国家艺优生”及“省级艺优生”等4个加分项目;另外调整了“省级体优生”和“少数民族聚居地区汉族考生”的加分条件。昨日,省考试局公布2014年海南省普通高考申请享受政策照顾加分考生需提交的材料和优先录取考生需提交的材料,并提醒考生及时登录省考试局网站下载相关表格尽早做好报名准备。
据了解,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生,在同等条件下学校可优先录取,在报名时需同时提交的材料:
1.散居在汉族地区的少数民族考生。此类考生优先录取的资格,由市县招生办根据考生的户籍信息确认。
2.退出部队现役的考生:提交原所在部队颁发的退伍、复员、转业证件原件、复印件。
3.残疾军人和残疾人民警察:提交县级以上民政部门颁发的《残疾军人证》和《残疾警察证》原件、复印件。
4.因公牺牲的军人子女和因公牺牲的人民警察子女:提交原法定监护人的《牺牲证明书》原件、复印件。
5.一级至四级残疾军人子女和一级至四级残疾人民警察子女:提交法定监护人县级以上民政部门颁发的《残疾军人证》和《残疾警察证》原件、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