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7日,海南省教育厅下发通知,要求在2014年元旦、春节及寒假期间,教育系统严格执行改进作风和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做好学校安全稳定工作并层层落实。
通知要求,各单位要切实贯彻落实廉洁自律和厉行节约的各项规定,尤其广大教师要严格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严禁收受学生、家长财物,以及接受家长宴请;严禁以任何形式和任何名义组织学生补课并收费;严禁强制统一征收或向学生推销教辅材料。一旦发现违纪违规行为严厉查处。
通知还要求,切实做好各级各类学校安全稳定工作,确保责任到人、任务到岗,对没有落实责任而造成重大事故的,对没有整改安全隐患而造成严重后果的,对不履行职责、失职、渎职的,依法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和责任人的行政责任;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部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其中,要求在假前集中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并抓好整改落实。要组织人员重点对教室、食堂、图书馆、实验室、学生公寓、教职工宿舍等公共场所进行检查。要专人监管好各种易燃、易爆物品及危险化学品,及时整改老化线路。对于在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要及时处理,整改到位。认真落实学校卫生防疫食品安全管理的各项制度措施,预防控制传染病和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
同时,还要开展有针对性的安全教育,提高学生安全意识和自我防范能力。严禁组织中小学生利用假期参加商业性庆典和演出活动。中小学生出行要有家长陪同,大学生出游要结伴同行,地势险峻或安全措施不到位的地方不得前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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