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昨天下发通知,要求各地从1月10日起,使用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简称学籍系统)试运行办理省内和跨省转学等日常学籍管理业务。学生转学只需向转入学校提出申请,其他流程均在网上进行。
学籍系统已经在31个省份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部署完毕,学生信息入库工作进入收官阶段,除对接省份外已实现全国联网,待学生核心数据与公安部身份证管理系统比对完成后,教育部就将为学生配发全国统一的正式学籍号。在此之前,学籍系统联网试运行,已为学生分配了临时学籍号。使用正式或临时学籍号均可办理跨省转学等业务。
根据《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有关规定,跨省转学的具体管理权限在省级及以下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此次教育部明确了跨省转学的流程和办法。对北京、上海等使用自建系统和全国学籍系统对接的9个省市,教育部要求尽快完成跨省转学功能的对接,实现全国跨省转学操作。在规定时间内不能实现跨省转学操作的省份,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公开向社会作出说明,并明确承诺的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