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小学生被冤偷钱坠楼处理结果:校长辞职副校长撤职
两老师一开除一记过
江门江海区江南小学学生坠楼事件又有新进展,昨日,江门市江海区公布了相应的处理结果,该区教育局根据有关规定,对涉及该事件的4位相关责任人做出相应处分:同意江南小学校长李荣宏引咎辞去其校长职务,决定给予分管德育和安全工作的副校长张某撤职处分。另外,错误冤枉小吴“偷钱”的音乐教师谭某则开除处分,而班主任刘某则记过处分。
涉事老师均受到处分
据江海区教育局负责人介绍,音乐教师谭某因自己工作失误,错误认为自己丢失了两千多元是学生小吴所窃导致了事故发生。此外,在调查“失窃”事件过程中,询问学生方式方法不当,将学生留在办公室导致学生较长时间不上课,以致学生发生伤害事故。江海区教育局出于考虑到该事件社会影响较大,决定给予谭某开除处分,责令学校与其解除聘用合同。
小女孩所在班级五年(2)班的班主任刘某也由于在“失窃”事件调查处理上方式方法不当,江海区教育局表示其作为班主任,对学生保护不力和监管不到位,以致学生发生伤害事故,她对此次事件负有一定责任,决定给予刘某记过处分。
副校长确实“不当问话”
在事故发生后,江南小学校长李荣宏便向江海区教育局提出引咎辞职,在此次处分中,江海区教育局表示李荣宏对事故负有领导责任,并决定同意李荣宏引咎辞去江南小学校长职务,并给予李荣宏记过处分。
此外,分管德育和安全工作的副校长张某在 “失窃”事件处理上方式方法不当,管理监督不到位,不但没能及时制止和纠正老师谭某的错误行为,自己也多次对小吴采用不当问话方式,以致学生发生伤害事故。江海区教育局认为该副校长张某对此次事件负有直接领导责任,决定给予张某撤职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