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视报道称,2014年1月初的MBA招生考试哈尔滨理工大学考点附近出现不止一个神秘“作弊电波”。北京一家考试培训机构涉嫌组织部分考生在该考点作弊。对此,黑龙江省开始专案调查,教育部已派工作组开展督办查处工作。
客观而言,对于这起MBA入学考试作弊案,有关部门的处理是迅速的。但需要注意的是,就在前年的考研中,也曾出现考研培训机构与有关考试机构负责人勾结,泄露考研考题的事件。
国家司法机关和教育部门除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刑责、行政责任之外,还必须进一步追究研招培训机构的责任和涉事大学领导的责任。以笔者之见,对于主动策划考研集体作弊、泄题事件的研招培训机构及其负责人应实行“黑名单制度”,一旦查证研招培训机构组织作弊,监管部门就应该取消该机构的办学资质。目前,国家司法机关依法追究了相关责任人的刑责,可是教育培训机构依旧存在,甚至这一机构还继续以能弄到题目、搞定考场为招生的“卖点”,所谓牺牲个别人,幸福大团队。这种情况必须扭转。
而对于涉事学校,往往处理的措施就是停止举办考试的资格或者追究招办负责人责任,前者谈不上什么处罚(这本是交给学校的任务),而后者则将处理轻描淡写。因此,要纯洁考试,必须出重拳。
除此,我国教育部门和社会应分析研究生入学考试等“国考”作弊屡禁不止的根源何在。总体而言,有两方面原因,一是我国考试属于行政垄断的考试,考试的权威性由行政赋予,缺乏市场竞争,由于独此一家,考试组织机构很难真正高度重视考试的质量和安全,即便评价质量遭遇质疑,考试安全问题频出,来年学校还得用这一考试成绩作为评价、录取学生的依据。
二是我国大学没有现代学校制度,人才培养普遍实行“宽出”模式。对于包括MBA在内的研究生教育来说,很多学生入校后,由于学校师资不足,处于“放羊”状态,保障研究生培养质量的导师制,由于大学没有实行“学术自治”,也名不副实。唯有大学建立现代学校制度,实行学术自治、教授治校,方可能在招生环节严把质量关,同时在培养过程和学术授予中,严格执行教育和学术标准,一名学生很难通过作弊进学校,而就是作弊被录取,也极有可能在培养过程中被淘汰出局。作弊的收益大大减少。
解决这两方问题,首先要打破考试的行政垄断机制,推进考试社会化,建立考试市场竞争机制,考试要通过赢得市场认可获得生存空间,才能提高考试组织机构的质量意识、安全意识。其次,要推进现代学校制度建设,发挥教授委员会、学术委员会在招生、培养、管理中的作用。这两方面的改革,都在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中被提及,就是推进考试招生相对分离和教育管办评分离,落实学校办学自主权,建立学校现代治理结构。因此,在就事论事严肃追究考研作弊的责任之外,还必须狠抓深化教育改革,以消除作弊背后的制度根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