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15日从海南省教育厅获悉,从2014年春节入学开始,海南省各大中小学校将不再为学生办理省内学校借读。在海南省学校就读的外省户籍学生也不能办理省外借读。
根据海南省教育厅14日下午公布的《海南省普通高级中学学籍管理实施细则》(试行),为防止个别学生以借读名义转换学校,这项规定明确,报名入学的高中新生,必须是按省教育厅当年普通高中招生规定统一录取的学生,其他未参加海南省中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的学生,任何学校不得录取,也不得为未参加中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的学生建立学籍。
对于省外学生因常住户口随法定监护人户口迁入海南省,海南明确规定,学生法定监护人可持变动后的户口登记材料申请转学至海南省学校就读。省外学生转学至本省后,不得再到省外借读。对于省内中等职业学校学生要求转到普通高级中学就读的,首次明确规定,必须参加当年全省中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且分数不低于普通高中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