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先安排下岗职工等困难群众
“下岗工人、残疾人等是弱势群众,将优先安排。”市市政市容委一位工作人员说。
对于申请进入摊点经营人员,要优先安排本地本区域户籍的下岗职工、失业人员、失地农民、残疾人等困难群体。
对海口困难群体的申请,应当依据“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由本人持零就业家庭、就业困难群体、残疾人证相关证明材料,向街道办事处申请,由街道办事处和区城管局共同确定进入摊点经营人员并备案公示。公示时间为七天。
经审核批准进入摊点经营人员,应当与街道办事处签订临时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与义务。街道办事处会同区城管局对进入摊点经营人员全部登记造册,实行日常监督管理,该临时协议为半年一签。
摊点经营人员必须严格服从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的管理,不得擅自转租摊点,违反此项规定者,区城管局、街道办事处有权无条件取消其经营资格,另行安置其他困难人员。
过去设置的疏导点重新审核
海口此次出台《海口市临时便民摊点管理规定》后,将对规定施行前所设置的摊点根据规定的内容重新进行审核,凡不符合规定要求设置的摊点,一律取缔。
此外,新设摊点因设置造成影响交通、市容市貌、扰民等现象,无法进行整改的,由海口市市政市容管理委员会取缔,摊点建设方和经营人员应当无条件服从。
摊点审批管理违规将受罚
对于今后临时摊点的管理,市政市容、公安、工商、食药监等部门将依据职责对乱设摊点经营行为的举报和投诉,及时依法严厉查处、取缔,建立齐抓共管的长效管理机制。
另外,在摊点审批、管理过程中,行政管理部门的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由主管部门或行政监察部门对其进行行政责任追究;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