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网3月1日消息(海口晚报记者 任锦雯)本报于2月9日2A版刊出题为《推迟上课,确保孩子睡眠》的报道后,引起了相关部门的关注。28日,省教育厅召开义务教育阶段作息时间征求意见新闻发布会。为进一步规范海南省义务教育学校作息时间,保证学生睡眠质量和身心发展,海南省教育厅初步决定调整中小学生作息时间,并向社会征求意见,征求意见通过后将于2014年秋季学期起正式执行。
秋季走读小学生到校不得早于8时
根据《通知》,在春季学期,走读制小学生上午到校时间不得早于7时50分,中学生不得早于7时30分;秋季学期,小学不得早于8时,中学不得早于7时40分。与以往相比,春季学期到校时间推迟了20分钟,秋季推迟10分钟。
而对于寄宿制学生,春季小学早上起床时间不得早于7时10分,中学不得早于7时;秋季时小学不得早于7时30分,中学不得早于7时10分。晚上就寝时间应不迟于22时。
早读不超过30分钟
关于早操、早读、晚自习,寄宿制学生可适当安排时间。其中,早读时间不超过30分钟;晚自习时间小学不超过1课时,中学不超过2课时。
《通知》规定,寄宿制学校晚自习时间不得集体上课,但必须安排教师跟班个别辅导和答疑。
同时,非寄宿制学生是否参加早操、早读和晚自习,由学生及其法定监护人与学校商定。学校一律不得强求学生过早提前到校。
每天下午都有课外活动
对于课时安排,省教育厅也做了严格规定。小学一、二年级上午安排3节课,每两节课间安排课间操和眼保健操,下午安排2节课和不少于1课时的课外活动;三至六年级,上午安排4节课,课间同样安排课间操和眼保健操,下午安排2节课和不少于1课时的课外活动。
中学上午安排4节课,课间安排课间操和眼保健操,下午安排3节课和不少于1课时的课外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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