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省教育厅获悉,今年上半年将开展面向我省普通高等学校师范教育类专业应届毕业生的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申报时间为4月1日-30日,申报网址为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
据了解,认定对象为2014年我省各高等学校师范教育类专业应届毕业生(以下简称“师范类应届毕业生”)。申请人需根据学历及所学专业选择相应的教师资格种类,其中,本科毕业生可申报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及以下教师资格,专科毕业生可申报初级中学及以下教师资格。无论是本科或专科学历,所学专业为“小学教育”、“学前教育”的毕业生,只能分别申报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所学专业非“学前教育”的毕业生不能申报幼儿园教师资格。
省教育厅表示,按照我省行政审批改革的要求,师范类应届毕业生的教师资格认定审批权限下放到师范院校所在地的市、县(区)教育部门。申请人根据所在学校和资格种类选择相应的认定机构,不允许跨机构认定。
凡是海南师范大学师范类应届毕业生,申请认定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的人员,认定机构请选择海口市教育局;申请认定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的人员,认定机构选择海口市琼山区教育局;现场确认点均选择海南师范大学。
凡是琼州学院师范类应届毕业生,认定机构选择三亚市教育局,现场确认点请选择琼州学院;凡是琼台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师范类应届毕业生,认定机构选择海口市美兰区教育局,现场确认点请选择琼台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师范类应届毕业生申请教师资格申报材料现场确认地点设在申请人所在高校校园内,具体时间和详细地点由学校负责机构根据本校实际情况安排。现场确认工作应在今年5月20日前完成。现场确认前,各有关高校应将现场确认有关要求和工作安排告知申请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