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教育改革实施方案发布明确今后5年 13项重点任务
探索建立教师分流转岗退出机制
高考科目不分文理统一设置为3+3+X
昨日,省教育厅发布《中共海南省委关于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推动海南全面深化改革的实施意见》的教育改革实施方案,明确了我省今后五年改革的十三项重点任务。涉及健全各级各类教育规划、标准,创新校长教师管理体制,改革考试招生和评价制度,促进城乡义务教育资源均衡配置,搭建职业教育人才培养“立交桥”,推动高校特色发展,加大教育对外开放合作力度,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推动各级各类教育科学发展,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教师不再是“终身制”
解读:将探索建立教师分流转岗和退出机制
进一步理顺校长教师管理体制,调整和完善市县有关部门校长教师管理权限,全面落实“县管校用”的教师管理各项任务,全面建立和推行中小学教师资格注册制度和统一的职称制度,实现县域内教师校长交流轮岗的制度化、常态化,实行中小学校长聘任制、任期制和职级制,形成竞争择优的中小学校长教师用人环境和氛围,探索建立不适宜继续从教的教师分流转岗和退出机制,促进教师的均衡优化配置,有效提升全省中小学办学水平和教育教学质量。
改革内容和措施涉及调整和完善市县有关部门中小学教师编制管理,在全面核定中小学校编制的基础上,逐校核定教职工岗位,实行教师全员聘用,合同管理。严禁中小学校在编制岗位计划外聘用任何人员;根据国家教育部等相关部委制定出台的《关于县(区)域内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的若干意见》研究制定我省实施意见;全面推行中小学教师资格注册制度改革,建立统一完善的中小学教师职称(职务)评聘体系和制度,完善评价标准,创新评价机制,实现与事业单位岗位聘用制度的有效衔接;改革创新中小学校长管理体制,取消中小学校的行政级别,进一步理顺校长管理权限,以教育部颁布的《义务教育学校、高中校长专业标准》作为校长队伍建设和管理的重要依据,建立和完善中小学校长聘任制、任期制和职级制,使中小学校长的成长和管理走上专业化、职业化、科学化发展轨道;探索建立与考核评价相配套的教师分流转岗和退出机制。
根据改革进度,今年将协调省编办、省人社厅调整和完善市县有关部门中小学教师管理权限,全面落实“县管校用”的教师合编定岗、全员聘任等各项任务;全省推行中小学教师资格注册制度改革;建立统一的中小学教师职称(职务)评聘体系和制度;在部分市县(区)开展校长教师交流轮岗试点。
2015年将认真总结部分市县(区)开展校长教师交流轮岗试点经验,开展试行教师“无校籍管理”论证研究,拟定全省校长教师交流轮岗相关规定;部署全省各市县开展校长教师交流轮岗;会同省人社厅开展统一的新的中小学教师职称(职务)评审。
2016-2018年则会同有关部门,取消中小学校的行政级别,实行中小学校长聘任制、任期制和职级制改革;探索建立与考核评价相配套的教师分流转岗和退出机制改革。
高考科目不分文理
解读:建立普通高校多元录取机制
通过推进本专科分类考试,逐步推行普通本科院校基于全国统一高考和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的综合评价多元录取机制。探索全国统考减少科目、不分文理科、外语等科目社会化考试一年多考;职业院校分类招考或注册入学。学生考试多次选择、学校依法自主招生、专业机构组织实施、政府宏观管理、社会参与监督的运行机制,从根本上解决一考定终身的弊端。
改革内容和措施包括实行本专科分类考试,全国在我省招生的本科院校通过全国统考招收新生,全国在我省招生的高职院校使用我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录取新生,本省的高职院校通过注册入学的方式录取新生;实现英语科一年多考,考生通过参加国家建立的一年多次的全国英语等级考试,其成绩作为参加高校录取时依据之一,由高校对考生的英语等级提出录取要求,考生可以按照招生学校的要求参加相应等级的考试;高考科目不分文理设置,高考科目设置为:语文+数学+英语+3门学业水平考试科目等级证书+X;本科学校实施一档多投,多元录取的投档录取模式;完善综合素质评价体系,建立有效的社会监督平台;建立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制度。
根据改革进度,今年1-5月制定高考改革研制工作方案,组织专家开展普通高等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和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实施方案的研制工作;6月将拟定的普通高等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和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实施方案呈报省政府审定;7月将普通高等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和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实施方案报教育部核准备案;9月1前向社会正式公布,并进行集中宣传解读。
2015年将完善我省普通高中综合素质(评价)内容和网络平台,以及研制英语一年多考的实施方案。2016-2018年则实施学业水平考试,为多元化录取提供信息;实施新高考方案,建立高考多元化录取机制。
全省教育均衡
解读:2018年底前全省实现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2018年底前,全省全部实现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改革内容和措施包括优化义务教育资源配置,加快推进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争取每一所义务教育学校均达到省级办学基本标准;按照省政府颁布的《“十二五”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布局调整实施意见》,严格执行布局调整和学校撤并方案的论证、公示、报批等程序,坚持先规划后调整、先建校后撤校原则合理布局学校;强化省级统筹,督促市县政府履行教育职责,建立全省统筹一盘棋、城乡一体化推进的义务教育发展机制;加大教育投入,整合各类有关教育建设项目,着力改善中小学校教学薄弱环节;加强义务教育信息化建设,扩大优质资源的覆盖面;创新义务教育办学模式,整体提升义务教育的办学水平和质量。逐步推行学区化办学,继续实施教育扶贫移民工程,积极推广联盟办学、集团化办学。
根据改革进度,今年将提请省政府召开专题会议或常务会议研究我省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研究起草推广学区制(试点)的指导性意见,选取1-2个市县开展义务教育九年一贯对口招生试点工作;启动思源学校拓展项目2期工程,由第二期6所思源学校“1对1”模式托管一批农村薄弱学校;调整和完善义务教育阶段我省课程方案;选取1-2个市县开展义务教育九年一贯对口招生试点工作;启动对海口市琼山区、三亚市、昌江黎族自治县标准化学校建设的评估;推进“宽带网络校校通”,到2014年底为全省1251所完全小学和647个教学点接通宽带网络(10M和6M)光纤,所有完全中学接通100M宽带网络,所有初级中学接通20M宽带网络;加快“优质资源班班通”建设步伐,75%的中小学教学班级配备“班班通”设备;加快“网络学习空间人人通”普及和应用,中小学教师利用网络学习空间开展教学研修活动的人数达50%等。
2015年将对海口市琼山区、三亚市、昌江黎族自治县标准化学校建设进行评估,完成省级评估验收;启动思源学校拓展项目3期工程,由第三期8所思源学校“1对1”模式托管一批农村薄弱学校;启动对海口市秀英区、五指山市、澄迈县标准化学校建设的评估;基本完成“宽带网络校校通”和“优质资源班班通”建设任务,同时配备满足教学需求的各类信息技术终端设备,建成人人可享优质资源的信息化学习环境;中小学教师利用网络学习空间开展教学研修活动的人数达70%;全省50%的学校、教师和学生(家庭)基础数据实现数字化、网络化管理。
2016-2018年将对海口市秀英区、五指山市、澄迈县标准化学校建设的评估,完成省级评估验收;启动对万宁市、陵水黎族自治县标准化学校建设的评估;对万宁市、陵水黎族自治县标准化学校建设的评估,完成省评估验收;启动对定安县、临高县、乐东黎族自治县标准化学校建设的评估;对定安县、临高县、乐东黎族自治县标准化学校建设的评估,完成省级评估验收;启动儋州市、东方市、白沙黎族自治县、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标准化学校建设。
中职生也能一直读到研究生
解读:搭建职业教育人才培养“立交桥”
通过统筹各层次职业教育协调发展,搭建人才成长“立交桥”。扩大高职院校中的中职毕业生生源比例。围绕我省产业发展对职业教育人才的需求,建设一批中职、高职和应用型本科之间相互贯通的、毕业生具有一定就业竞争力的重点和特色专业。
改革内容和措施包括推动招生考试制度改革、深化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加强教育教学改革。试点开展“3+2”分段、五年一贯制、“3+4”分段等多种类型的招生改革,实行分类考试,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继续开展对口自主招生,完善“知识+技能”的考核选拔方式和推荐应届优秀毕业生免试就读高职院校工作制度。同时,探索建立中等职业教育、高等职业教育、应用型本科教育和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相互贯通与衔接的职业人才一体化培养“立交桥”。建立行业企业参与的人才培养和教学质量监控体系。
根据改革进度,今年要完善和适度扩大五年一贯制培养;试点中高职“3+2”连读;试点中高职“3+2”分段培养;试点高职与普通本科“3+2”分段培养;试点中职与普通本科“3+4”分段培养;试点高职与普通本科联合培养;完善“3+X”分段培养模式。
2015年要进一步完善和适度扩大五年一贯制培养和“3+X”分段培养模式;继续试点中高职“3+2”连读、中高职“3+2”分段培养、高职与普通本科“3+2”分段培养、中职与普通本科“3+4”分段培养和高职与普通本科联合培养。2016-2018年则总结试点经验,进一步完善和适度扩大五年一贯制培养、“3+X”分段培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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