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网4月8日消息(海口晚报记者邓宇)海口市大力提高教育经费保障水平,在全省率先按1200元/生·年的标准保障普通高中学校公用经费。市财政2013年共支出教育经费24.2亿元,比上年增长了14.1%,为我市教育事业提供更好的保障。
“为解决高中阶段教育缺乏办学经费的问题,我市率先推出高中学校公用经费保障措施。”据市财政局负责人介绍,我市在2013年已提高教育保障水平,将小学生、初中生公用经费生均标准分别提高到700元/生·年和900元/生·年,这一保障标准均高出国家标准的140元/生·年,全市受益学生达23.2万名。同时,我市在全省率先设立普通高中学校公用经费保障标准,标准为1200元/生·年,将惠及全市普通高中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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