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所中学的主要领导与食堂管理人员共同侵吞学生“粮饷”,共6人因贪贿被立案侦查。近日,福建省永安市检察院干警在该省检察机关自侦业务网络培训班上,介绍了他们查办这两起案件的过程。
“明明公示有鱼丸、肉丸,但学生在食堂根本没有吃到这些东西。”2012年9月,永安市检察院来了七八名学生家长,他们反映永安第五中学的学生营养餐有“问题”,情绪非常激动。
在永安市,学生每天缴纳5元伙食费,同时政府对农村寄宿生给予每人每天7元的生活补助,这两笔款项均纳入学校财务统一管理。而实际上,五中食堂每天供给学生的饭菜成本不足6元,远远低于12元的标准。
经调查,检察院发现了其中的“猫腻”。按照要求,2010年9月五中食堂取消对外承包,收归学校管理、实行零利润经营。食堂的原承包人罗某等3人只能每月定期领取工资,负责学生伙食、食堂卫生等,而采购、验收食品则由学校指派教师负责。对此,罗某等3人心有不甘,就对校长林建华说:“我们的工资收入都给你,食堂还是继续让我们承包。”林建华默许。之后,罗某等3人利用时令蔬果的价格波动性获取价格差价并虚报数量,继而通过虚列支出、开具假发票、做假账等手段套取政府专项补助资金达30万余元。
据此,该院将罗某等3人抓获。随后,林建华交代了非法套取专项资金14万多元的犯罪事实,并退出全部赃款。
顾及到五中440多名寄宿生的吃饭问题,办案干警抓紧固定证据,确保办案进程,并对食堂管理员取保候审,督促其认真配合调查、改善学生伙食,确保全校师生正常用餐。
2013年8月,林建华因犯贪污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罗某等3人也因贪污罪被判处五年至十年不等的有期徒刑。
办案期间,罗某还供述了其在永安七中经营食堂的过程中,向七中校领导行贿的事实。而后,七中校长和总务处主任均投案自首。因受贿数额较小,该二人均被法院判决免予刑事处罚。
如何让营养餐费真正“营养”到孩子们的身上?该院向该市教育主管部门和案发单位分别发出检察建议,建议对全市寄宿制中小学食堂开展专项整改活动、学校食堂每日上报采购物品数据、建立双人采购和定期轮换采购制度等,并不定期到案发单位跟踪检察建议落实情况。
如今,五中和七中的食堂菜品丰富,营养均衡,师生、家长均反映膳食标准大幅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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