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考前抑郁症发作,高中生潘某将同学乱刀砍伤。日前,房山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潘某有期徒刑六个月。
19岁的潘某是北京市某重点高中高三年级的学生。2012年11月,由于临近期末考试,潘某因为压力太大心情一直不好。某日中午,潘某与同学小张在走廊里因为相撞而争吵起来。潘某气不过,回到宿舍后便翻出了一把藏在柜子里的刀。在男厕所门口,潘某找到小张,不由分说举刀向小张刺去,将小张的右肩、右耳、右胸等多处扎伤。后经鉴定,小张所受为轻伤。事发后,潘某主动找到老师交代了自己扎伤同学的行为。
经司法鉴定,高中生潘某被诊断为抑郁症发作,但在实施违法行为时处于缓解状态,仍具有辨认和控制能力。最终,潘某被评定为完全刑事责任能力。最终,法院判处潘某有期徒刑六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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