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17日发布的一项通知,今年中西部农村偏远地区学前教育巡回支教试点工作实施范围为河北、内蒙古、辽宁、黑龙江、福建、江西、河南、湖南、广西、云南、陕西、甘肃、青海、宁夏,共计14个省份。其中黑龙江、宁夏为新增试点省份,可选择2-4个县开展试点,已实施试点工作的省份可增加1-3个试点县。中西部省份新增试点县应当在连片特困地区;辽宁和福建两省新增试点县应当是革命老区县或者民族县。
根据通知,各省份试点工作所需经费由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共同承担。巡回支教志愿者工作生活补贴标准参照用人单位所在地事业单位新聘用工作人员试用期满后的工资水平确定。中央财政对巡回支教志愿者在岗期间的工作生活补贴以及参加社会保险等费用给予补助。其中西部地区每人每年补助1.5万元、中部地区每人每年补助1万元、东部地区每人每年补助0.5万元。对新设立的巡回支教点一次性补助1.5万元。6月底,财政部将根据试点省份支教点设置与志愿者招募情况下拨中央财政试点工作经费预算。
地方财政负担组织实施试点工作必要的工作经费、志愿者体检、培训费用以及工作生活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的不足部分等,负担支教点日常运转、玩教具和相应设备的更新维修费用。各试点省份要采取有效措施,落实好巡回支教志愿者的工作生活补贴发放、住房安排以及为志愿者缴纳社会保险等相关保障工作。
通知要求,各试点省份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志愿者培训,认真组织志愿者岗前培训、职中培训,尤其是针对非师范专业毕业生,要做好上岗前的师德教育与学前教育常规培训工作,提高志愿者科学保教能力,确保新录用志愿者秋季开学时按时上岗服务。
根据要求,各地巡回支教志愿者招募工作应在4月底前启动实施,5月底前务必完成招募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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