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今天(19)从天津大学纪念研究生院建院30周年研究生教育工作会议上获悉,天津大学将深化研究生教育改革,从明年开始,博士生召考将取消统一笔试,代之以“申请—审核”制;导师资格将实行年度审核制,不具备指导能力或培养条件的导师将面临“下课”。
改革招生选拔机制包括选拔方式和指标分配的改革,天津大学常务副校长、研究生院院长钟登华介绍,博士生招考将实行“申请—审核”制。学校取消统一的笔试,由学院组织综合面试,英语成绩采取认定的办法,想上博士的学生可以拿托福、雅思、六级的成绩申请入学资格,没有成绩的可以参加研究生教学平台上机考取得成绩申请入学。硕士生招考则改进了复试环节,赋予导师和导师团队更大的招生自主权,发挥复试在招生中的作用。
今后研究生招生指标分配,将把指标总数的20%(硕士生是10%)重新分配给师资水平高、生源质量好、培养质量高的学员,向优质学科、基础学科、交叉学科和特色学科倾斜。
该校研究生院常务副院长白海力表示,“申请-审核制”由简单比较考分高低转变为全面考察考生科研创新能力和专业学术潜质等综合素质。
多年来,博士生导师资格成为教授头上更耀眼的光环。天津大学的导师评定制度改革实现了导师资格向导师岗位的彻底转变。改革后学校将不再进行导师资格的选聘与考核,由院级学术组织根据年度招生需要,综合考虑学科特点、师德表现、学术水平、科研任务和培养质量,确定招生资格。
改革后的导师不再是终身制,导师招生资格需经年度审核制,哪些人可以上岗招生,由学院来定。
导师招生资格与职称“脱钩”,凡具有博士学位(或硕士学位)的在岗教师均可以申请研究生招生资格(上岗)。新的办法强调了导师的岗位责任和指导能力,那些有教授头衔,而不具有研究生指导能力或培养条件的导师可能要“下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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