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8日上午,柳州市中级法院审理一起家长状告学校及女儿男友的案件。去年6月9日上午,高考结束的第二天,18岁的女子小雪(化名)在男友阿强(化名)家中猝死。其父母认为,学校和阿强对小雪的离世应承担责任,于是诉至法院索赔,但一审败诉。
女生猝死男友家
小雪生前就读于柳州市某中学高三。2013年6月8日,高考结束。当晚10时许,同学小丽邀小雪一起到柳北区某娱乐会所聚会。6月9日凌晨1时许,小雪来到男友阿强家中睡觉。
当日上午8时许,小雪开始呼吸困难,并抽搐了几分钟。阿强立即拨打小雪父亲梁先生的电话,称小雪得了重病,昏迷不醒。随后,他拨打了120。
医护人员赶到现场抢救,但小雪还是在当日上午11时许身亡。
6月20日,梁委托广西金桂司法鉴定中心,对小雪进行尸检。鉴定结果为,小雪系心源性猝死。
梁认为,柳州市某中学和阿强对小雪的死亡应承担一定责任,遂将对方诉至柳北区法院,索赔死亡补偿金、精神抚慰金、丧葬费等共30多万元。
法院经审理认为,梁证据不足,驳回其诉求。
家长上诉求真相
梁不服,上诉至柳州市中级法院。
在4月28日上午的庭审中,梁提交了一份金桂司法鉴定中心的补充说明,其中重点阐述了疲劳、剧烈运动、饮酒、情绪激动等是心源性猝死的诱因;还提交了一份小雪生前的体检报告,证明小雪没有心脏病。
梁认为,在高考前的关键时期即6月5日晚,小雪因放学收拾书包过早,而被班主任赶到走廊里。这种简单粗暴的教育方法,让小雪心理压力很大,情绪波动大,这应是导致她心源性猝死的因素之一。而作为小雪男友的阿强,事发时没有采取及时有效措施挽救,也应承担一定的责任。
梁还提出,一审中,他们曾请求法院调取6月5日晚小雪所在班级走廊的监控录像,但未果。他们从6月18日开始,屡次到学校要求查看录像都被拒绝,所以造成证据不足。同时,他们希望阿强能在这次庭审中讲清楚,6月9日凌晨到小雪去世,到底发生了什么。
两被告称无过错
柳州市某中学代理人称,根据公安等相关部门的要求,学校的监控录像只保留30天;梁向学校提出查看监控录像时,录像已超期被抹掉了。而事发后,学校向小丽等6月8日晚和小雪在一起的同学问话得知,小雪当晚是喝了酒的;只是,尸检在6月20日,没有检验出小雪喝酒的情况。
代理人还称,高考前,学校发过致家长的一封信,提醒家长们在高考后,一定要注意孩子的身体和情绪,避免小孩到不宜学生进出的娱乐场所娱乐。小雪的父母并没有尽到监护义务,小雪的离世与校方没有关系。
阿强称,小雪当晚来到他家时,满身酒气。当时,小雪睡在他的房间,他睡在客厅。次日上午,他进房间发现小雪呼吸困难、抽搐,便给梁打了电话,并拨打了120。他已尽力抢救,并没有过错。至于当时他和小雪是如何相处的,公安机关已做过相关问话,梁可去查证。
28日上午11时许,法官宣布当日庭审结束,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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