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30日,记者从省教育厅获悉,为进一步提高中小学心理教师的基本理论、专业知识和实际操作技能水平,我省今年将启动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培训项目。计划2015年8月底之前,完成全省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教师持证上岗前的必需培训。
据介绍,此次培训的对象为我省申请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上岗合格证书的专兼职教师。专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原则上中学须具备心理学及相关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小学具备心理学及相关专业专科及以上学历;兼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中学须具备本科及以上学历,小学须具备专科及以上学历。非心理学专业及相关专业本、专科毕业在中小学校从事心理健康教育教学工作五年以上且考核为优秀的,可以申请获得心理健康教育专职教师资格。
除该培训项目外,我省还将在“国培计划”、“省培计划”等中小学校长、班主任和其他学科教师培训中增加心理健康教育内容。通过多种形式,分层次、分类别对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专兼职教师和教研员进行系统的专业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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