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临安法院行政庭公开开庭审理了学生告学校的案子,起因是这名学生不服学校对他作出的开除学籍处分。
2012年12月,当时在浙江某大学读书的学生小禾(化名),因犯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被江苏省扬州某区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一万元。
因为是缓刑,所以小禾并没有向学校通报这个犯罪记录,而是选择继续上课读书。
这事情终究没瞒住。2013年12月,校方获知了小禾在读期间犯罪的事情。
很快,学校向小禾送达了《学生违纪告知书》,告知拟给予小禾开除学籍处分。
今年1月6日,学校正式作出对小禾开除学籍的处分。1月8日,小禾收到了这份文件。
但小禾的学业还有半年就读完了,本来他可以拿到毕业证,顺利毕业,现在却被学校开除了。
“我读书一个学时都没落下,课照上,为什么要开除我?”小禾还指出,学校作出处罚的决定也不符合程序,“处罚前没有告诉我和我的家长,也没给我申辩的权利。”
学校派出的代表出庭时说,小禾犯罪而且故意隐瞒,根据相关法律和校纪校规,开除他没有问题。
“为什么不给我一次机会?”小禾当庭哀求说,“法律已经惩罚过我了,学校再开除我,这不是二次处罚吗?”
法庭没有当庭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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