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等部门近日发文,对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以及授予同等学力人员硕士、博士学位提出更加严格的要求。其中包括,从今年起所有以“研究生”和“硕士、博士学位”名义举办的课程进修班不得再招收新学员。
意见要求,禁止高校院系自行组织招收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和同等学力人员申请学位的工作。在博士、硕士学位论文抽查中,要加大对这两类人员的论文抽查比例。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的在校学习时间不少于半年或500学时。
从今年起,各培养单位的示范性软件学院不再自行组织考试招收软件工程领域工程硕士研究生,其招生工作纳入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全国联考统一管理。严禁委托中介机构参与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的招生和教学。培养单位不得以“研究生”和“硕士、博士学位”等名义举办课程进修班。已经举办的此类进修班不得再招收新学员,待已招收学员完成全部课程学习后即行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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